反垄断要在习惯被拍桌子中想办法
2013-08-28   作者:郭文婧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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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反垄断风暴不断扩延的同时,也面临着重重阻力。“近来坐飞机都要听《拉德斯基进行曲》,通过这样的方式给自己加把劲,实际上反垄断不是那么容易的。”报载,发改委反垄断局调查二处处长徐新宇说,“黄金案的时候,我们去跟协会会长谈,上来就一拍桌子,他给我拍桌子,不是我给他拍桌子。”
  为何要垄断,垄断是为了攫取垄断利润。发改委反垄断,就是要革垄断暴利的“命”,要动垄断者身上的“肉”,被反垄断的一方跳起来急是很正常的。在这样一个利益纠葛的年代,对反垄断的发改委来说,要尽快习惯被拍桌子,更要善于想办法,要用铁的证据浇灭垄断者的嚣张气焰。 
  行业协会的会长为什么敢于对发改委的反垄断调查拍桌子呢?
  法无禁止即自由,不能因为我们习惯了权力对权利拍桌子,就不习惯权利对权力拍桌子。除了反垄断调查可能危及行业垄断暴利,让行业协会会长暴怒之外,更重要的是,在我国现有的法规框架内,行业协会的职能是不清晰的,行业协会会长可能认为协会的所作所为并不违法;即使违法,目前也只有《反垄断法》第46条规定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这么一点儿法律责任,所以协会会长无所畏惧。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说:“我国的反垄断工作正遭遇着中国式的尴尬,压力不断涌来。”何谓“中国式的尴尬”,指的极可能是中外垄断与反垄断的区别,国外现在的垄断主要是企业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实行垄断,而我国主要则是行业协会牵头的组织垄断;国外反垄断的阻力主要来自企业及相关游说,行业协会多是支持反垄断的,而我国反垄断的阻力主要来自行业协会及其相关部门、领导的游说。这也说明,我国目前的反垄断急需从规范行业协会入手。
  实际上,国外的垄断与反垄断,也经历过类似的“中国式尴尬”,卡特尔、辛迪加就主要是通过签订共同协定来实现垄断的。只是20世纪以来,大多数地区和国家,都通过制定行业协会、行业组织相关的法律与制度,限制了这两种传统的垄断组织形式。后来,便又衍生出以覆盖产业链组建大的垄断企业为特征的托拉斯,在各国相继制定《反托拉斯法》后,便又诞生了主要以金融控制为基础的非常复杂的垄断组织形式康采恩,在康采恩被加强监管之后,才逐步变成今天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 
  与国外相比,可以说我国的反垄断工作才刚刚起步,企业垄断的组织形式也还刚刚起步。随着社会组织形式和企业、企业家组织形式的多样化,特别是金融势力的崛起与支配,我国今后必将面临更加复杂的反垄断局面,反垄断调查工作将更加严峻与艰巨。
  实际上,我国除了行业协会牵头的垄断之外,行业组织、企业家组织牵头的垄断也正在以隐秘的形式逐步形成。
  有利的是,国外一个多世纪的反垄断实践,为我们提供了大量宝贵的经验和深刻的教训,提供了很多可供借鉴的有效办法,可以避免“头疼医头,脚痛医脚”的被动应付,少走弯路。 
  对目前的行业协会问题,最好的办法就是像国外一样,清理我国目前和行业协会相关的规章制度,建立起完备的行业协会相关法律,对行业协会的分类管理、法律地位、协会职能、设立模式、治理结构、筹资渠道、法律责任等都加以更加细致规范。
  当然,立法建设更应该走在前面,掌握反垄断的主动权。目前至少可以借鉴国外已经发生过的经历,将托拉斯、康采恩以及企业家组织牵头的垄断组织形式,提前扼杀在摇篮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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