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国资委系统监管企业职工薪酬调查工作的通知》已于日前下发,要求10月31日前开展2013年国资委系统监管企业职工薪酬调查工作,首次将央企职工“工资外收入情况”纳入调查范围。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竞争力部部长许保利表示,“工资外收入情况”包括职工福利性收入、补充养老保险费(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各类商业保险及其他方面内容。 央企尤其是垄断企业工资待遇高、福利好,是全社会范围内“公开的秘密”,也是历经舆论多年声讨而始终不能解决的问题。拿工资来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报告显示,2011年平均工资最高的行业是金融业,70146元;最低的农林牧渔业,16717元。最高与最低之比为4.2∶1。拿公积金缴存数额来说,各行业最高值与最低值之间相差30倍。金融、证券、电力、通信、能源等垄断性行业的员工,平日领着高额工资、奖金、公积金、保险费,到年底还有丰厚的年终奖可拿。垄断企业与普通企业收入之比,无论是跟20年前的同类数字相比,还是跟目下的国际平均水平相比,都已经远远超出了合理的限度。 公众对此深为诟病,垄断业系统内却一直回荡着辩护的声音:企业效益好,员工自然收入高;发达国家也有垄断,也有收入差距。这话听起来似有道理,实际上站不住脚。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垄断企业往往是在市场竞争中形成的,是“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的结果,其后没有行政力量的支持。而且,政府部门一旦认为垄断企业破坏了市场竞争法则,危害到行业的健康发展,还可以通过法律对其进行分拆。而我国的垄断企业都是大型国有企业,靠着天然垄断和国家扶植发展起来,没有经过市场的残酷竞争,却坐享市场带来的丰厚利润。他们在发展壮大以后,通常还会通过行业性政策、法规来进一步巩固自身利益,强化垄断地位。严格说起来,这些垄断企业为全民所有,其分配应充分考虑公共利益,符合法律的规范,而不能是听凭企业内的员工分肥。这类企业的效益再好,也不应该成为员工高收入的理由,不能成为他们扩大与其他行业收入差距的挡箭牌。 对于垄断企业中的普通员工如是,对于高管同样如是。这些年来,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进展缓慢,阻力之一就是大型国企高管的强力游说。他们凭着自身的话语权和活动能力,对“提低、扩中、调高”的改革路向横加阻挠,不但不愿意放弃垄断行业的既得利益,而且总想拿到与国际同类企业的“天价薪酬”。然而,中国大型国企的主要负责人兼有官员身份,随时可以按级别调换到党政部门工作,他们的实际工资理应按党政官员的标准领取,而不能盲目攀比国际上同行业企业家的薪酬。成长的路径不同,经营的能力不同,承担的风险不同,待遇自然也该不同。 部分央企,尤其是垄断性企业畸高的工资内外收入,客观上拉大了企业和行业间的收入差距,造成了公众的不满。国资委系统对央企职工的“工资外收入情况”展开调查,算是开了个好头。因为只有摸清问题的病灶和严重程度,才能真正解决问题。从网民的反应来看,这一消息既带来了期待,也带来了担忧。人们期待的是,这次国资委的调查能够动真格,把垄断企业的隐形福利晒出来,去除不合理的部分,最终导向公平。人们担忧的是,“工资外收入”是一块很大的利益,上有高管顶着,下有员工躲着,调查行动会不会无功而返? 事实上,垄断企业的高收入和高福利,不但造成了收入的两极分化,也养懒了员工,磨损了创造力,降低了企业的活力。要想促进社会公平,提升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削减畸高的工资收入、隐性收入就是一步必须走好的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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