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或许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1个月300M手机流量,花不完只好作废。但大部分人可能都没有像长沙的一位律师一样,想过“月底清零”是否合理。近日,这位律师因此将电信运营商告上法庭,也把这个问题拉入公众的视野。 不是每个人都“门儿清”,对于“看不见”的手机流量,可能更是如此。鲜有人会关注自己每个月的流量多少,然后根据每M甚至每K来计算花费,再决定是否需要套餐。更不会关注打开一个网页、下载一幅图片需要多少流量了。对于价格不高、数量模糊的套餐,很多人肯定是在凭“大概”甚至是“直观”在进行选择。遗憾的是,这样的选择往往容易跌入圈套。 提供上网套餐的目的是什么?如果“月底清零”目的是为了帮消费者节约资金,降低本就有点畸高的上网资费,那么,其做法显然有违这样的目的,因此也就难言合理。然而让人遗憾的是,很多时候,套餐的确是打着“便宜”“实惠”的幌子出现的。 如果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月底清零”又是否能使社会福利最大化呢?答案或许同样也是否定的。 不管是哪家的套餐,都不是“用多少付多少”,也不是“自动匹配最合适套餐”,而是定制的“霸王服务”。这不仅可能误导消费者选择不适合自己的套餐,也可能导致他们为了耗光流量而进行不那么必须的上网活动。而这,无疑不利于把有限的通讯资源,使用到最能发挥其效用的地方,在某种程度上是减少了社会的整体福利。 那么,上网套餐“月底清零”究竟为何会存在?有需求,这是肯定的。肯定有人上网需求大,用套餐的方式购买流量能够享受优惠。但更重要的是,电信运营商也很能从中渔利。而其方式,一是迟迟不愿降低“零售流量”的费用,逼消费者选用套餐;另一方面是给套餐穿上优惠的“新装”,刺激消费的“套餐浪费”。除了那些能够正常消耗掉全部或者大部分套餐流量的消费者外,在当前套餐的游戏规则中,最大的赢家或许还是运营商。 从法律上说,月底清零或许有合同支撑;从行业来看,月底清零或许也有惯例可循。但是,这些都应该有一个基础,那就是充分竞争的市场大环境。但在当前,电信行业还是被屡屡列入相关部门“反垄断调查”的名单,上网费用也还屡屡在“国际对比”中败下阵来,这个时候,侈谈合同、侈谈惯例,总也显得名不正言不顺。或许,只有手机上网资费降到一个合理的区间,只有消费者有更多有效选择,“月底清零”问题才能真正被“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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