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8月16日)A股上演的惊人一幕,无疑是资本市场近期最热门的话题,如何向事件的始作俑者光大证券索赔,自然是投资者最为关心的。 不论光大证券的交易是否为乌龙,在客观上都已构成了对股票价格的操纵行为。不过,尽管《证券法》规定,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在光大证券事件中,广大投资者却将面临索赔难的问题。 首先是立案难。从证券司法来看,目前法院立案与判决的主要是虚假陈述类案件,而作为操纵证券市场行为或内幕交易等案件,法院基本上都没有受理,究其原因在于,到目前为止,最高人民法院并未出台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的司法解释。 其次,投资者损失认定困难。以股票为例,触发涨停的股票是71只,但乌龙指涉及的股票是150只,那么投资者的损失是否只计算这71只股票或150只股票的损失呢?实际上在当天下午的下跌中,由于乌龙指事件引发的市场人心惶惶,其他很多股票的跌幅都非常大,甚至有不少股票跌停。这些股票的下跌在一定程度上既与乌龙指事件有关,但又不是全部相关。如何认定投资者的损失,无疑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此外,光大证券主动赔偿的可能性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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