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铜锣湾骆克道一家大药房,内地来的旅客郑先生想为朋友购买一种治疗乳腺癌的药品—赫赛汀。赫赛汀在内地多数省份并未纳入医保目录,属于患者自费药。药房售货员报出的价格是港币23000元(约合人民币18400元)。售货员还拿出一本小册子,上边标明了内地的售价,“同样规格的赫赛汀,内地卖人民币25000元。”郑先生说。虽然比内地便宜6000多元人民币,郑先生还是货比三家,发现西环德辅道一家药店报价只有18500港币(约合人民币14800元)。(8月14日人民日报) 同样的一款抗癌药品,品质和特性并无任何二致,在香港却比内地价格便宜高达近万元、价格便宜近100%,这是一个怎样的诡异现象。有评论认为与国内公开和直接的“药价加成”有关,但这显然是只及其一不及其二,国内明文规定药价加成15%,以此抗癌药为例即使加上“15%的利润”又如何能高达近万元的差价?有人还认为与国内关税高有关,事实恰恰相反,按照2007年我国进口药品关税税率0-6%为标,即使再加上“6%”的关税,又如何能让一款药品在内地销售价格与香港差距100%?更何况,我国自2007年以来经过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已经开始和部分开始实施药品零关税。如今抗艾滋病药已实现免税进口,抗癌药品同样开始实施低关税、零关税制度。那么,又如何能解释一个“赤裸裸”的内地抗癌药品竟然比香港价格高达100%这样一个现实? 所以,以上分析基本可以得出,畸高的内地药品价格本质上与关税无关、与药品加成关系并不明显。而且,可以肯定的是,国外药品生产商在面对一个中国内地数十亿人群的庞大市场之下,也完全可以实施“薄利多销”。即使在香港这样的“低药价”市场,国外药商同样有利可赚,为什么在中国内地就偏偏保持高药价、偏偏不顺应市场给内地患者让利?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在笔者看来,国外药品一旦销售到内地,“不降反升”、极力“盘剥消费者”的背后,实际上与国内药品市场和医药行业失序有关。真正推高国内药价水平的,除了国外药品生产商的“牛气”之外,更与国内市场和行业本身的“不干净”有关。国内药品终端价格是一个层层扒皮的事实,这是不容否认的。今年3月份,媒体报道一位因行贿落马的医药代表的自述,据他称,“不同的药品、器械具体不同吧,但是在这个行业零售价比成本价高200%、300%还是很正常的,有的甚至更高。中间的增量都是出在流通环节,也是所谓的
雁过拔毛、层层扒皮
吧。比如说我销售的这个镇痛泵,它出厂后要经过总代理、分区代理、医药器械公司三个环节才能到达医院,每个环节总得加层码挣钱嘛!再加上医院还要分一块利润,这样,器械药品到了患者手中自然价格翻了很多倍。”犯罪嫌疑人张某如数“家珍”的道出了这些鲜为人知的内幕。对这样的销售黑幕,身为医院院长的全国政协委员冯世良的说法进一步佐证:目前一种药品进入药品零售机构至少要经过以下环节:生产企业——买断总经销的大型医药公司——各大片区或者省级代理——地市级代理医药批发公司销售商——医院(药房)——消费者。这还不算是相关代理人对医院科室、主管人员、主治医生的直接公关。 如此无序的行业管理和层层加码的药价现实,价格能不高吗?到终端消费者手中的药品,不变成“天价”才怪!再比照香港对于药品行业的管理,香港药价便宜,得益于药厂到患者之间极其精简的销售链,没有中间盘剥。而且政府管理的医院,由医管局采购药品,不能有佣金,公立医院用药费用由政府负担,药品都是原价销售。而香港公立和私立医院有着严格区分,公立医院彻底实现医药分家,基本上没有药品加价的中间环节,患者拿到的药品基本上是出厂价;再加上对医生的严格监管、职业操守上的极度规范与制约。这正是香港药价低廉的最根本原因。 有句俗话说的好,“苍蝇不盯无缝的蛋”。没有一个“龌龊”的市场,没有一个“乏力”的监管,药价何来的为所欲为?一些国内药厂包括一些国外药商,之所以可以在内地市场定价上的“横行霸道”,本质上不能完全怪这些唯利是图的商家,商家有趋利性,没有一个有序的监管和制度,任何一个商家必然会将利益放到最大化。日前引国内舆论广泛关注的“葛兰素史克巨额贿赂案”,就是在这样一个现状和现实之下长出来的“毒瘤”。重重“黑幕”之下,必然形成一个极为庞大的逐利阶层,而一层层分肥之后,处于利益末端的消费者、患者们,将是这一“药价灾难”的最终承受者。解决内地药价虚高,不能仅盯“高药价”,其背后的黑幕“扫落”了吗?那些利益既得者、食利者“退场了”吗?不解决这些,解决虚高药价永远是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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