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天,媒体公开报道《盘龙区公车“实名”上路》、《省统计局所有公车贴标“求”监督》,把公车置于群众监督之下。这类举措令民营企业萌生了参与公车管理的想法。昨天,昆明雄霸车辆经营管理服务所把申请书递交省统计局,并承诺:愿交保证金100万元,保证做到“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公车私驾、公车私用”,而且“满意再付费”。(《都市时报》8月13日) 有人用三个“三分之一”形容国内公车乱象:即公务公用三分之一,领导私用三分之一,司机私用三分之一。这说法或有偏颇,但公车私用确实普遍存在。早在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公车改革要求。2005年至今,探索公车改革的试点均被列为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中的重要内容。遗憾的是,公车私用的丑闻仍是一拍一个准。 公车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可以从三个方面看得出来:一者,公车支出是三公消费中的“重头戏”。预算要减负,公车当“先行”。截至8月8日,18个省份公布了本级政府“三公”。从各省份的支出看,公车支出额度最高。15个省份公车支出总额为75.54亿元,达到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65.85%,最高的辽宁,其公车支出占比高达84%。而此前中央部门公布的数据显示,平均来看,公车支出约占“三公”支出总额的7成左右。 二者,这些年,地方试点的“车改”不算少。1993年,广东东莞选择“取消配车,发放补贴”的方式,第一个啃下公车改革的螃蟹。此后20年间,各地车改悄然而动,从1998年大庆车改失败,到2011年杭州车改成功收官,再到正在稳步推进的温州、宁波等地的车改,共识与探索从来没有止步。只是,这些试验,要么人走茶凉、要么局地试水,多是改着改着就悄无声息。 三者,“车轮上的腐败”,会遭致民怨。就在几天前,网上还反映“云南红河州志办主任冯云假期中公车私用”,经查,情况属实,相关部门免去当事人红河州志办党组书记、主任职务。在广东,广州有举报公车私用的区伯,惠州也有半职业举报人“惠阳区伯”——前者两年内举报了100多辆“私奔”的公车,并成为全广州家喻户晓的人物;后者因为举报“公车私用”等公共问题遭砍手泼硫酸弄瞎眼。如果公车能被关进“笼子”,这些丑事、怪事、不平事就会少很多。 总之,车轮上的浪费触目惊心,真正意义上的车改迫在眉睫。如今,在我们对改来改去难成气候的车改几乎要丧失信心的时候,有民企现身,高调承诺,保证做到“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公车私驾、公车私用”,令人醍醐灌顶:公车管理,既无涉敏感领域,也无须技术垄断,何不将公车服务交由民企经营,由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说不定还真能治好公车顽疾。 退一步说,企业提供公车服务,也许难治领导私用的问题,但不会放任司机浪费那“三分之一”。而且,还能降低职能部门管控公车的成本,将公车消费晒在阳光下。既然民企有风险抵押的勇气、愿意服务方“满意再付费”,还等什么呢?不妨让他们代管公车试试,看看公车运营到底要花费多少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