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就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全力支持小微企业良性发展做出部署。 从7月上旬的金融
“国十条”开始,中央政府推出了一揽子政策措施,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不仅在贷款、税收等方面为小微企业“开源节流”,在7月15日的全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要
“丰富和创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方式”、“建立起与小微企业‘门当户对’的广覆盖、差异化、高效率的金融服务机构体系”。 在应对当前经济放缓时,新一届政府不是像以往那样上马大项目以“稳投资”,而是首先选择了盘活小微企业以“稳增长”,这为中国经济发展释放诸多深意。某种意义上说,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有利于稳定就业、扩大就业、拉动内需、稳定增长。 虽然中央各部委密集出台政策,加强对于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但这些政策是否能够看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尚待进一步观察。笔者认为,政策集中推出,在视觉上固然震撼,但更关键的却是执行环节。在以往,中央的政策到了地方难免走味,比如为小微企业减税,中央减、地方增,税收减了,非税上来了,效果可想而知。 最典型的问题是,信贷制度与中小企业的关系不能是
“水煮鱼”。可以看到,“钱荒”事件过后,金融部门和国有企业部门被迫加速去杠杆化进程,但出人预料的是,种种迹象表明,本身杠杆率很低的中小企业却很有可能最终成为这次事件中“躺着中枪”的意外受害者。 银行出于收缩流动性和规避风险的考虑,一定会把抽贷压贷的首要目标瞄准中小企业。站在银行的角度看,上述做法可以说是现有不合理制度下的理性选择。逐利是资本的天然属性,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经济人”,只要符合制度,银行放贷给谁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自由选择。 在资金紧张或预知风险的情况下,抽贷压贷不仅是银行的自由,更是强化风险管控的理性表现。关键的问题是,信贷宽松环境下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业盲目扩张导致债务过度累积,才是今天被迫去杠杆的主因,可为什么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业自己酿成的苦果却要中小企业来承担? 此轮中小企业所遭遇的困境,与其说是市场竞争的正向淘汰,抑或是产业升级所必须经历的阵痛,不如说是当前的金融信贷制度缺陷掐住了中小企业发展的咽喉。中小企业对中国经济的发展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金融信贷制度与中小企业本来是
“鱼水关系”。目前这种将中小企业逼上绝路,将两者倒逼成“水煮鱼”关系的状态亟须调整。 由此可见,中国经济要
“稳增长”,首先需要盘活小微企业。而盘活小微企业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要彻底转变政府职能,减少地方各级政府插手微观经济的运行。只有把简政放权落实好了,加强对于政府行为的管理,小微企业才能被真正盘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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