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近日宣布,依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美赞臣、合生元等6家乳粉生产企业的价格垄断行为作出处罚,共处罚款6.68亿元。有人誉之为“中国反垄断史上最大一笔罚单”、“天价罚单”,有人宣称“奶粉监管全面升级”,不无得意之情。 但政府和消费者已然胜利了吗?未必。反垄断,涉及涉事企业履行承诺及恢复调查的程序,如果涉事企业不认真履行承诺,反垄断机构应恢复调查。现在开出了罚单,但反垄断程序并未终止,也就难言最后胜利。 发改委的反垄断调查是“根据举报”而采取的行动,而此前针对互联网宽带、白酒和液晶面板的反垄断调查,无不是对手举报的结果,而且是“多次收到举报”。事实上,洋奶粉企业在中国搞垂直垄断已经好多年,足见我们的反垄断机构过于被动,缺乏应有的主动性。 也许有人会说,如果没有举报和线索,市场监管部门难道要派间谍去找企业的不是?按照我国《反垄断法》,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对涉嫌垄断行为进行调查,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垄断行为,但反垄断调查并不以举报为前提。主动调查与根据举报进行调查,可以并行不悖。比如,若有跨国企业提出并购国内市场占有率较高的企业,就会碰到反垄断评估,这就属于反垄断机构采取主动。 这里举一个“李国宝卷入道琼斯内幕交易案”:2007年5月1日,美国新闻集团宣布斥资50亿美元收购道琼斯公司,香港居民王勤竞夫妇在前两星期内以1500万美元购买41.5万股道琼斯公司股票,于5月4日全部卖出,获利逾800万美元。5月8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即向纽约曼哈顿联邦地方法院起诉王勤竞夫妇涉嫌内幕交易。 虽然此案系王勤竞夫妇开设交易账户的美林公司举报,但美林公司账户被纳入美国证交委管辖范围,等于美国证交委掌握着主动权。经过调查,美国证交委认定道琼斯董事、东亚银行董事长李国宝泄密,最后由李缴交罚款和解。美国监管部门的高效与主动性,由此可见一斑。 目前中国市场尚不成熟,企业行为具有强烈投机倾向,需要政府加强市场监管。加强市场监管,不能把希望全部寄托在企业和个人的举报上。举报必须掌握相关信息,而信息的获取有着高昂成本,举报对于规范市场注定是远远不够的。监管部门必须有更多的主动出击,大幅压缩企业投机、违法的空间。 主动出击,是指监管部门主动搜集信息,发现办案线索。各种交易信息应是政府的重要监控点,可以通过立法和信息技术手段,将它们纳入视野,并赋予相关企业举报可疑交易之责。主动出击,也应包括接获某些初步线索后,监管部门积极介入,主动寻求突破。对于商业贿赂等涉嫌犯罪的情形,还可以要求警方协助。 主动出击,对监管部门的执行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但这也是一个“打出威信”的过程。针对一些企业的肆无忌惮,监管部门必须用实力证明自己“绝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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