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众瞩目的奶粉反垄断案迅速以创纪录的天价罚单而结案,合生元等6家乳粉生产企业因违反《反垄断法》限制竞争行为共被罚约6.7亿元。然而,倘若仔细审视此案的立案依据和消费品行业的商业规律,不难看出,奶粉反垄断与茅台、五粮液反垄断案一样,不可能真正解决国内市场洋奶粉高价的问题。只有中国消费者和国产奶粉制造商一起反思,才能真正解决问题。
笔者无意否认我国市场洋奶粉价格太高,但其高价的症结并不是因为“垄断”,也不是厂商单方面的行为所致,而是母乳喂养率过低、中国消费者对洋奶粉的过度追捧以及销售层级过多。不去解决这些问题而诉诸反垄断,洋奶粉高价的问题根本不可能解决。
特别是消费者自己在这个问题上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本来,中国消费者对洋奶粉的过度追捧源于后发国家国民追捧发达国家品牌的人之常情,但一些消费者的这种追捧已达到了盲目的程度,而对国产奶粉的践踏、抹黑和不宽容又近乎癫狂。国产奶粉此前固然出现过质量危机,但不能据此把整个国产奶粉行业全盘、永久否定。
不客气地说,正是这种对洋奶粉的盲目追捧和对国产奶粉的盲目践踏,把消费者自己推上了被洋奶粉肆意宰割的砧板。消费者如果真嫌它贵,这些洋奶粉就不可能高价卖出去,如果消费者要真嫌洋奶粉的市场份额大,那么只要自己不从众,而是信赖国产奶粉的质量,去挑国货品牌买,那洋奶粉的市场份额就会立刻减小。人们不断抱怨洋奶粉价格高,很大程度上其实就是消费者自己在抱怨自己。笔者不认为消费者的这种病态“羊群”心理能够通过法律来解决,而执法成本归根结底要由整个经济体系来埋单,很多反垄断大案都被经济和技术的进步证明是缺乏长期效果的。在市场规律面前,我们的执法机构需要克制自己“刷存在感”的冲动。
近两年因为价格问题而遭受反垄断调查的不仅是外国奶粉企业,还有很多国内企业,如茅台等知名企业。这种情况很大程度上带动了消费者对政府部门通过反垄断抑制市场价格的期待;但市场经济的标志并不是政府定价,在完全竞争的消费品产业尤其如此,部分消费者的一厢情愿常常事与愿违。以某个正不断沉沦的国产饮料品牌为例,由于该企业给予同一区域内不同经销商的批发价视其情况而差异较大,而且实施了长时间、大幅度降价促销,结果导致同一区域、同一时间内同一产品的批发价格和最终零售价格都出现明显差异。在某些“反垄断”的倡导者们看来,这种局面消除了垄断,让厂商无法统一控制终端售价,充分体现了市场竞争的作用;但对经销商而言,这种格局将导致代理的产品价格不稳定,时高时低,逐利的经销商没有相对稳定的盈利空间,信心肯定不足。价格乱了,经销商的产品就会贬值,就不会再进货,甚至抛货,企业的品牌将日趋没落。
我们有理由对国内市场洋奶粉的高价表示愤慨,但通过反垄断措施治理洋奶粉高价实属药不对症。我国反垄断制度的目的不应是追求部分消费者和媒体反复不定的一时廉价的喝彩,而是要追求促进产业可持续发展和维护消费者的长期利益。毕竟,只有在商品存在的前提下才有“消费者权益”可言,如果商品生产者、销售者都因为种种原因选择退出,商品将会不存在,所谓的“消费者权益”也就纯属无源之水、无根之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