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国家发改委7日宣布,合生元等6家乳粉企业因违反反垄断法,限制竞争行为共被罚约6.7亿元,成为我国反垄断史上开出的最大罚单。惠氏、贝因美、明治等3家企业因配合调查、提供重要证据,并积极主动整改被免除处罚。 市场经济最基本的原则之一,就是公平。公平竞争、公平交易,公平地对待每一位消费者,公平地与其他生产者和经营者展开竞争。也只有这样,市场体制才会不断完善,市场经济的优越性才能得到充分发挥。 反之,如果到处充斥着不规范、不公平行为。那么,不仅市场经济的优越性难以得到充分发挥,而且会对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以及市场机体产生严重伤害。 垄断作为与市场完全不相容的经营行为,其最大的危害就在于不仅损害了市场公平,而且损害了其他经营者与消费者利益,对市场秩序的破坏和影响是相当大的。也正因为如此,市场经济发达、市场体系完善、市场机制健全的国家,对垄断都是严密关注、严格防范、严肃对待的。一旦发现哪个行业、哪个企业出现垄断现象、垄断行为,就会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并对涉案企业予以严厉查处。 我国由于市场经济起步较晚,无论从制度建设还是制度执行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都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在反垄断方面,尚没有形成比较完善的体系和机制,从而给少数企业钻了空子,损害了市场公平与其他经营者、消费者利益。 此次受到国家发改委严厉查处和免予处罚的9家境外奶企,就是利用了中国奶企受食品安全问题影响,消费者盲目对进口奶粉投去信任票的机会,通过垄断市场、垄断价格、垄断消费,损害中国消费者的利益。国家发改委对涉案企业予以严厉查处,是完全应该的,也是完全符合市场公平原则的。 倒是对这些涉案企业的查处,为什么要等到今天,更值得关注与重视。因为,早在三鹿奶粉事件发生没多久,一些境外奶粉生产企业就开始蠢蠢欲动,在市场供应和价格方面做出了许多违反市场公平的行为。甚至在前两年市场遭受通货膨胀巨大压力、中国政府已经出台了许多防通胀措施、一些国内企业已经因为涨价遭到处罚的情况下,这些境外奶企仍在公开或变相地进行涨价,且采取了对下游经营者向第三人转售乳粉的价格进行固定等垄断手段,行为十分恶劣。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境外奶企在其他国家还是比较“老实”的,为什么到了中国却一个个变得贪婪之极呢?显然,与我国在反垄断方面的薄弱是密不可分的。如果我们在反垄断方面,也是见“鬼”就打,见行为就严厉查处,这些境外奶企就不可能这么胆大妄为。 现在的问题是,由于此次处罚是在恒天然奶粉刚刚曝出含有肉毒杆菌的大背景下,到底是巧合还是有意为之,也引起了公众的关注。如果纯属巧合,到也无妨。反之,则值得思考与分析了。搞不好,还会授人以话柄。 事实上,对垄断问题的查处,是不应当受时间和空间的影响的。只要存在垄断行为,反垄断之剑就应当毫不犹豫地立即挥出,将其杀死在萌芽状态,而不是等其获取大量暴利了,再进行处罚。就算处罚再重,与其获得的暴利相比,也是小巫见大巫。对垄断行为,只有使其获取的利益远满足不了垄断风险造成的损失,反垄断才会真正取得效果。而从此次受到处罚的企业来看,罚金与这些企业近年来在中国市场获取的利益相比,显然是难以真正产生痛感的。 所以,对垄断行为的查处,应当力度再大些,动作再快些,态度再坚决一些。尤其是那些屡教不改的企业,更应当将其罚得倾家荡产才能让其打消垄断的念头,也才能让其他企业不敢效仿。也只有这样,中国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利益才能得到维护,中国的市场经济秩序也才能得到进一步的规范与理顺,公平也才能真正成为市场经济的最基本原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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