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举报深交所员工涉嫌内幕交易的微博在中国股市掀起轩然大波。据举报人称,深交所前中小板监管员李洪弢曾利用职务之便泄露股票信息,涉嫌内幕交易。深交所回应称已关注到上述情况,并表示正在进一步核查中。 内幕交易属“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近年来,监管层一直对此保持高压态势,查处力度不断加大。然而内幕交易却屡禁不绝,甚至呈现高发态势。业内人士建议,防控内幕交易一方面要加大违法犯罪的惩处力度,另一方面应借鉴国外经验试行举报奖励机制。 监管层对内幕交易一直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深交所的原则也十分坚决,“有异动必有反应,有违规必有查处”。然而令人尴尬的是,近年来我国内幕交易不断呈现高发多发态势,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事件时有发生。 证监会统计数据显示,2005年至2012年8月末,证券监管部门初步调查内幕交易案件458起,立案查处内幕交易案件219起,共计677起,占同期总查处案件的40%。值得注意的是,2011年被调查的内幕交易案件数量为40多件,到2012年迅速增加至100多件。 证监会主席肖钢近日在《求是》杂志发表署名文章指出,近年来证券业违法案件呈多发高发态势。2012年违法案件同比增长21%,2013年上半年同比增加40%,其中内幕交易案件数量超过一半。 按照刑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对内幕交易罪“最高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在许多人看来,这样的处罚标准明显过轻,难以起到震慑作用。中国政法大学资本研究中心主任刘纪鹏也表示,现行刑法中对内幕交易的处罚威慑力不足,难以起到应有效果。必须加大对内幕交易惩处力度,有效减少内幕交易的发生。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一向以其铁腕著称,对内幕交易一贯是从重处罚、毫不姑息,其惩罚的严厉程度足以产生极高的内幕交易成本,从而有效打击违规交易。上周,华尔街著名的对冲基金巨头SAC资本顾问公司因涉嫌内幕交易被提起刑事诉讼,可能面临高达100亿美元的罚款。 相关专家建议,“内幕交易手法十分隐蔽,监管成本很高。可以借鉴国外经验,试行举报人奖励制度。”从成熟市场来看,有奖举报实施多年以来,在打击证券市场违规行为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2010年美国出台金融监管改革法案,把奖金比例由罚款的10%调高至30%,进一步强化了有奖举报制度。 2010年证监会相关人士曾公开表示,为更好地打击内幕交易,证监会将积极探索内幕交易举报奖励制度。此番言论被市场正面解读并充满期待。然而数年过去,这项制度却由于诸多考虑而迟迟未见落实。专家直言,举报奖励制度出台应当不断加强执法力量,目前监管资源不足,应当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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