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财政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表示,将加快推进营改增等相关税制改革,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诚然,房产税在住房持有环节计征,增加住房持有环节成本,进而间接甚至有可能改变房市游戏规则。如坊间流传的“杭州房地产税方案”,设定了人均60平米的免征面积的划定,这无疑涉及存量房,预示着房产税正在逐渐回归到财产税和直接税的本源,进而势必对房地产市场产生明显影响,即一旦先增量后存量的房产税循序渐进地扩大试点,将显著增加不动产持有环节成本,那种购买囤房并最大化价差交易的不动产投资,终将因在持有环节面临较强现金流约束,而要么减持囤房规模,促进存量房交易,要么使更多存量房进入租房市场,进而改善住房供需格局。 不过,完全寄望房产税调节房价,不仅混淆了房地产领域地租(土地出让金)与税收的边界,而且过度夸大了房产税的市场调节功能,使房产税偏离了公平税负的轨道。其实,作为直接税和财产税的房产税,若其开征能成为推进中国税制由间接税为主向直接税为主的结构转型,其积极意义要大于其对房市游戏规则的变革。 目前中国税制结构以间接税为主。间接税制的好处是便于征管和征税成本较低,弊端是难以有效遏制重复计征问题,且企业真实税负相对较高,不利于企业的研发创新,且存在税负转移问题,导致不论是在宏观还是微观上,既无法做到税负中性,又对价格产生明显影响。如以流转税为主的房地产税费,尽管在法律法规上普遍被定义为价外税,但在现实中却混搭进房价,变成了一种事实上的价内税,导致房价与税费比翼齐飞。同时,间接税因无法确定最终纳税主体,而使纳税的权利与义务脱节,导致税制难以做到激励相容,影响财政预算收支。 而直接税虽然倚重完善的个人征信系统等,而使其在征管便利和征税成本上相对较高,但其能真正从本源上避免税费的重复计征问题,体现税负中性和公平原则,并有助于税收权利与义务的对称,为税制内生激励相容的机制,促进财政预算收支的科学合理配置。 鉴于此,若房产税的开征能促进中国税制由间接税向直接税的转型,如在整体税制上逐渐降低间接税比重,提高直接税比重,加快中央地方财税体制改革,实行根据事权多寡为各级政府配备相应比例的独立税种,逐渐清理整顿中央地方共享税,那么将更有助于厘清中央与地方的财事权边界。 当然,在地方负债高企等背景下,房产税在全国开征,更要强调以清理整合房地产开发和交易环节的各税种为前提,以避免负担。毕竟,目前地方负债高企,城市可资开发的土地资源日益逼仄,主要倚重土地出让金对地方债偿本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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