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最新披露信息,普通型人身保险预定利率不再执行2.5%的上限限制,新费率政策将从8月5日起正式实施。这意味着持续14年之久的预定利率被打破,为寿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埋下了伏笔。 尽管传统人身保险在保险市场份额较低,2012年普通型人身保险整体保费规模仅900多亿元,占寿险保费的比例仅为8.2%,这一小步对整体市场的影响有限,但其意义在于:从传统人身险产品开始,在评估市场反应和风险后,将为实现费率管制的全面放开做好准备。 正如保监会主席项俊波所说:“保险业市场化改革,该放的要坚决放开,重点是要建立市场化的定价机制、资金运用机制及准入退出机制。”
利率市场化改革将影响保险业
从1999年开始,人身险产品的预定利率一直被限定不得超过年复利2.5%,低于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降低了保险产品尤其是传统人身险的产品竞争力。 保监会2010年就向各家机构发布人身保险预定利率开放的征求意见稿,但因部分险企强烈反对而“无疾而终”。险企担心,改革会使保险公司成本提高,利润空间更小,盈利压力更大。但不改革的后果是:由于收益率不高,保险需求受到抑制,销售额逐渐萎缩。 时隔三年后的今天,利率市场已放开贷款利率管制,如果未来两三年内将市场化延伸至存款利率时,将直接影响到保险公司的承保收入、业务风险和投资收益。此次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也是顺势而为,保监会将其定义为“继我国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造及上市之后又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改革”。 本次寿险产品预订利率改革的思路是放开前端、管住后端,即前端的产品预定利率由保险公司根据市场供求关系自主确定,后端的准备金评估利率由监管部门根据“一篮子资产”的收益率和长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等因素综合确定,通过后端影响和调控前端合理定价。 虽然受经济低迷影响,保险市场经历了过去两年业务增长的连续下滑,但至2013年上半年以来逐渐趋于平稳。数据显示,上半年全国实现保费收入9512.4亿元,同比增长11.5%。财险方面保持15%以上的发展势头,人身险业务有了回升的迹象。 我国正在推进城镇化建设,更多人口从乡村进入城市生活,他们也更加关注健康和人生保障。传统人身保险按保障范围可划分为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而国内存在的健康保障缺口促使消费者购买风险保障产品,这在发达地区更为普遍。统计显示,北京、上海、广东、江苏和浙江等省市,保费市场深度及密度居全国前列。 保监会同时出台配套监管政策:其一,对国家政策鼓励发展的养老业务实施差别化的准备金评估利率,允许养老年金等业务的准备金评估利率最高上浮15%,支持发展养老保险业务。其二,适当降低长期人身保险业务中风险保额相关的最低资本要求,鼓励和支持发展风险保障业务。
释放资本可支持发展新业务
保监会此次明确法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标准,改革后新签发的普通型人身保险保单,法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不得高于保单预定利率和3.5%的小者。最低资本要求降低,保险公司的人身保险业务占用资本减少,可使用的资本就充裕。预计将释放寿险行业资本占用约200亿元,释放的资本可支持发展新业务4000亿元。 从目前的情况看,大型保险公司如平安、太保等都选择自建电商渠道,其余保险公司也与第三方网络平台合作。据保监会测算,中国人寿可以释放73亿元的资本金,假如全用于开展新的保障型保险业务,可支持发展新业务1460亿元。中国平安可以释46亿元的资本金,可支持发展新业务962亿元;中国太保可以释13亿元的资本金,可支持发展新业务266亿元,新华保险可以释11亿元的资本金,可支持发展新业务224亿元。 新规对上市险企短期形成利好,2013年中报即将于8月26日至30日陆续披露。预计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中国太保和新华保险上半年的净利润分别为168亿元、177亿元、51亿元和31.6亿元,同比增幅分别为74.4%、27.1%、93.8%和65.7%。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经济法学研究中心教授陈欣认为,寿险费率市场化改革短期内不会对消费者产生实质性好处。因为寿险企业是市场经济主体,实现盈利才能回馈消费者。 但从长期看,改革的实施将使保险公司互相竞争,有利于保险市场结构的调整优化。如果释放的资本能使保险公司加强产品和服务创新,提供质优价廉的保险产品,缓解人们的养老和看病压力,则值得鼓励和提倡。随着费率政策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也将“大浪淘沙”,促使险企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并在保险监管和经营管理上与国际市场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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