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今年8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并抓紧研究相关长效机制。 国务院决定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公众都从正面给予积极的评价,为超过600万户小微企业带来实惠,直接关系几千万人的就业和收入。在小微企业经营成本压力大、成本节节攀升、融资难度进一步加大和生存负担偏重的状况之下,免税对在生死边缘苦苦挣扎的小微企业无疑是雪中送炭。深层次的意义还在于鼓励更多的小微企业坚守实业的决心,帮助小微企业有能力为员工加薪,缓解“用工荒”和劳动力成本节节上升给小微企业生存与发展来的困境,有效地促使小微企业尽快融入技术升级和产业转型的潮流中来,实现千千万万的小微企业保持良性发展。 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为超过600万户小微企业带来了看得见的实惠,但是,仅仅减免了增值税和营业税这两种,对于身处困境之中的小微企业是杯水车薪。现在,小微企业需要缴纳的税务,包括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流转税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在内的二十多种税项。虽说此次国务院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可是,减免未涉及其他税项,减轻小微企业的税务负担没有真正触入到减税的众多项目,帮扶小微企业渡过难关,没有动真到压得小微企业喘不过气的众多税收项目,此次减税的小微企业圈定在“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范围之内,显然这个减免税收的圈子明显是划小了。而对于那些从事制造业的小微企业基本没有符合减税条件。这种不按行业特点、企业规模大小不同的“一刀切”,实际是小微企业享受免税优惠政策的空间被压缩得非常小。 国家此次对小微企业税务负担的减免,仅仅从免税的角度,给予小微企业一点实惠,就引来众人的热议,以为小微企业就此可以减轻负担了。但是,我们透过现象,看一看小微企业所承受的种种负担。目前,国家各部门面向小微企业的行政性收费多达69个大类,多达196种各式收费项目。有小微企业反映,如果把各种隐性、显性的行政性收费加在一起,加上二十多种税收,企业的平均税费负担高达实际收益的40%。税费负担沉重、利润空间萎缩、运营状态艰难,小微企业的负担像小学生的书包一样,过于沉重。
尽管国家和地方在税费减免上出台了不少优惠政策,可是,高额的税费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性改观,税费减免力度还跟不上企业成本增长的速度;减免的行政性收费名目繁多,但减免额度非常有限;企业负担中占比比较大的教育附加、城建附加、水利基金等费用都没有明显减免;企业为员工缴纳的社保费(五险一金)负担明显一年重似一年,仅养老保险一项,以南京市为例,今年的缴费水平就比去年上涨了600多元。这就预示小微企业只要多用一个工人,企业就要为其缴社保费(五险一金)多达上万元。这些力小能微的小微企业唯一的选择就是尽可能地少用或者不用工人,把劳动成本上升额度控制到最小。这样一来,随着小微企业用工量的减少,社会劳动者就业率就会大大降低,将直截了当地危及到社会大局的稳定。小微企业吸纳劳动力就业“聚宝盆”的作用也就消耗殆尽了。 国家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只是在减轻小微企业负担上迈出了小小的一步。国家应从顶层设计着力,建立起有利于促进小微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合理税费负担框架,研究借鉴国外经验,将小微企业征收的税种进行合并,征收统一的“简单税”。同时,在优化税收环境过程中,降低小微企业的“隐形负担”,清理政府现有的行政性收费项目,规范政府费用征收行为,推进“费改税”改革,增强企业负担的透明度,以更大的力度减轻小微企业税费负担,确保小微企业在生存与发展之中轻装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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