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深化改革牵涉的利益关系非常复杂,需要选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启动,也就是要选择好突破口。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或者说突破口是什么?在我看来,就是财税体制改革。 这样讲,是有基本逻辑和基本依据的。第一,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有这样一句话,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我们可以紧跟着加上一句话——其中政府是矛盾的主要方面。也就是说,下一步的改革重点在于搞好政府改革,这恐怕是“核心问题”的核心。第二,政府改革的核心问题又是什么?就是对政府职能进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规范化调整。把政府的职能规范好,才能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第三,如何对政府职能进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规范化调整?线索主要有两个:一个从“事”入手,也就是从政府所管的各种事项或者权限入手;另一个是从“钱”入手,也就是从政府履行职能的基础——财政资金的分配入手。相对而言,从“钱”入手对利益格局的触动不是那么直接,阻力较小。所以,以财税体制改革为突破口,顺势而上,有助于迂回地逼近政府职能调整的目标,可能会容易一些。第四,相对于政府所履行的各种职能以及和政府有关的各项管理体制而言,财税职能和财税体制有一个特别突出的特点,就是它最具综合性。由于财政收支是所有政府活动的基础,又是连接政府和家庭、企业的直接纽带,故而财税职能的履行和财税体制的运行,其范围能够覆盖所有政府职能、政府部门和政府活动领域;其触角能够延伸至几乎所有家庭、企业和经济社会活动领域。牵住了财税体制改革这个牛鼻子,顺藤摸瓜,就可以抓住政府改革以至于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回顾我国30多年的改革历程,财税体制改革一直是突破口和主线索。上世纪70年代末经济体制改革刚刚起步的时候,我们选择从分配领域入手,以放权让利来启动改革。回过头来看,当时政府能够且真正放出的“权”,主要是财税上的管理权;能够且真正让出的“利”,主要是财税在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中所占的份额。正是通过财税上的放权让利并以此铺路搭桥,才实现了各项改革举措的顺利出台和整体改革的平稳推进。当改革进入制度创新阶段的时候,又是1994年的财税改革为从放权让利转入制度创新的经济体制改革铺平了道路,从而稳步实现了民生改善、体制创新以及国民经济和财政收入持续快速增长。今天在改革进入新阶段的时候,恐怕也要从财税体制来寻求改革突破口。 梳理当前困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难题可以发现,很多难题的缓解和突破有赖于财税体制改革的深化。比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就要让各级政府有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动力。这样的动力从何而来?调整税收制度,进而调整分税制财政体制格局,能够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重要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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