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地方政府举债是世界上绝大部分国家的通行做法。从地方政府成立融资平台进行债券发行,到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债券,地方融资体量在全新模式下逐渐壮大。 国际经验表明,市政债券已成为发达国家、新兴市场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城市化建设的重要融资工具,在满足城市化建设融资需求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从历史上看,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市政债券的大量发行均与本国的城市化进程紧密相连。 虽然地方债在城市建设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但随着体量的增大,风险也随之积聚。相比发达国家,中国的地方债起步较晚,欧美的发展经验或可借鉴。 美国是市政债券发展最早,规模最大的国家,市政债在政府债务的占比约为20%,其市场化发展模式和监管体制已比较完善。从风险监控框架体系建立的角度看,为了防范和控制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美国逐步形成了以法律法规为基础,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以规模控制、信用评级、风险预警、危机化解等为手段的风险监控框架体系,在政府层面为有效防范市政债券系统性风险提供了源头性保障。在地方政府进入财政紧急状态时,通过提高税负和收费以增加政府收入,保证债务的偿付以化解危机。 在法国,每一级政权都有自治的政府和议会,各级议会负责对本级政府预算进行监督。各级预算是相对独立的,并且有各自的收入和支出。预算的编制和审查通过是各级财政部门和各级议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法国议会把审议、批准和监督财政预算当作监督政府和行政权力的重要手段。议会对预算的审查非常严格和细致,直接审查到部门、单位,对政府的每一项财政政策都要进行激烈的辩论,提出质疑,由财政部门作出解释。议会除靠自己的专门委员会审查外,还委托审计法院对预算执行以及对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的经费开支进行审计监督。 虽然制度相对完备,但这并不能完全规避掉地方债运行过程中的风险。从去年美国宾夕法尼亚州首府哈里斯堡到最近的底特律破产,地方债务风险,不容忽视。 至于如何控制地方债务总量,避免城市破产,在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副教授张劲涛看来,“国际上实行的分税制其实是地方自治的配套制度。没有地方自治,就没有真正的分税制,也就无所谓地方破产。” 张劲涛强调,从长远看,实行地方自治是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由之路,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分税,才能用破产制度来约束和管理地方债务。但地方自治制度必须在现有的地方债务问题全部解决后才能推出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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