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28日),审计署官网发布消息,根据国务院要求,审计署将组织全国审计机关对政府性债务进行审计。本次全国性审计工作将于8月1日起全面展开,全国审计机关将对中央、省、市、县、乡五级政府性债务进行彻底摸底和测评。(7月29日人民网) 审计署两次对地方债敲响警钟,强调目前,地方债存在个别地方政府债台高筑、资不抵债、违规融资变相集资等问题。审计署调查9个省会城市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超过100%,最高的达188.95%,如加上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债务率最高的达219.57%。 笔者很是不理解“借钱过日子”的政府怎么会出手这么大方呢?本次审计,今年下半年到期的中国地方政府融资工具(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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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有人民币1270亿元,几乎等于上半年627亿元的两倍,规模为2000年以来最高,而且新债换旧债的模式一旦因审计的介入,被打破泡沫必定引起政府的信任危机。地方政府的信任危机问题如果扩大那么影响可见一斑。 为什么会出现“借债过日子”的情况呢?部分地方政府新债还旧债,变相举债融资的手段“多元化”,不仅包括信托贷款、融资租赁、售后回租,还发行理财产品、BT(建设-移交)、垫资施工,甚至违规集资。还有的是因为政策的转变导致地方收入减少,债务俱增。 有人反映政府“举债”是因为地方政府疯狂举债的根源在于制度内的体制机制,如税收制度,国税将大部分税收收归国库,剩下用于地方政府支配的地税就很少,形成国富地方穷的现状,地方为了发展,领导为了政绩,只有想办法借鸡生蛋,举债经营,在此过程中地方也想尽
办法融资,其中一个就是老百姓,类似自己的城市自己建,地方各种税费规费罚没收入增加,老百姓越来越穷,形成整个国富民穷的怪圈。地方举债也无赖,在制度建设上还应跟多地考虑藏富于民,这样中国才能真正强大。 确实正是因为制度的不完善,才让审计2年才检查一次,让负债的泡沫越来越大,地方政府干部的胆子也越来越大,如果出现相关问责机制,追溯机制,是不是就不会出现干部为了政绩大肆举债,最后人走茶凉呢情况呢? 期待阳光工程,让地方政府的债务暴露于阳光下,更期待国家出台相关法律保证阳光工程的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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