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今年8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并暂不规定减免期限。据匡算,实施这一政策,年减税规模近300亿元。此次,中央政府在上半年财政收入增速回落至7.5%而支出累计增长10.8%的情况下,出手为小微企业“救急”,显示出中央支持小微企业的坚定决心。 小微企业数量众多,多为民营企业,对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市场繁荣、扩大就业作用巨大。据统计,全国4000多万家小微企业,提供了80%的城乡就业岗位,最终产品和服务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0%,上缴税收占到50%。 人工成本上升,企业面临用工难、用工贵的难题,市场需求回升乏力,融资难、融资贵、企业税费负担重——今年上半年,在中国经济增速放缓至8%以下、面临下行压力的情形下,中小企业困境凸显。在这种情况下,尤其是在今年财政增长乏力的现实环境之下,国家对于月销售额在2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对于小微企业而言无疑是巨大利好。 针对小微企业,国家此前已经出台很多减免税政策。比如,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将个体工商户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提高到月销售额或营业额5000元到20000元和每次(日)销售额或营业额300元到500元。再比如,针对大学生创业,免征相应年限企业所得税。 然而,尽管关乎国计民生,但小微企业先天性地存在规模偏小、盈利能力不强、抗风险能力差的弱势;尤其在眼下金融政策收紧、经济形势严峻的大环境中,急需政府撑腰的小微企业,往往成为政策阳光忽略的角落。不仅金融信贷很难向小微企业倾斜,在税收、政策优惠方面,小微企业得利也不多。自2011年底国务院出台扶持小微企业的“国9条”以来,各地政府积极响应,也配套出台了不少扶持政策,比如免除了一些行政收费。但是,小微企业利润微薄、生存困难、转型不力的整体格局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一个很重要原因就是小微企业身上的税费负担仍然很重。 科学合理的减税,是给企业及纳税人政策性注入“经济血液”,满足其生存与发展所需,让他们有动力有能力参与市场竞争,抵御市场风险。“企”之不存,“税”将焉附。所以,税改必须“甩开膀子”。要彻底放活和拯救小微企业,仅仅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力度显然还不够,对于小微企业的免税力度还可以再大一点。 例如,对于小型制造企业来说,本次减税就很难覆盖到。未来,政府可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比如可以对企业进行差别化对待,按行业、企业规模不同,分类制定税率,这样才能让小微企业有更大的生存空间。同时,也应当适度减轻小微企业给员工缴纳各类社会保障资金的比例,减免部分可由财政资金给予补贴。 一些国家的实践表明,通过发展“信贷工厂”式的低成本信贷服务网络,小型和微型企业信贷市场也可以建立可持续的商业模式。我国监管部门应鼓励有实力的金融机构建立大规模的微型信贷网络,利用市场化手段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应该看到,无论实行减税还是推动金融支持,其用意都是向小微企业“输血”。拯救和推动小微企业转型升级,须坚持“多予、少取、放活”三原则,一个不能少,不能只是依赖少取之路的免税,还要从政策上多予和放活,在政府采购和政策补贴等方面向小微企业倾斜。 从长远看,随着我国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化,政府扶持微型企业的方式也要不断调整,其基本方向应该是:从选择性政策为主向普惠性政策为主转变,从直接扶持为主向间接扶持为主转变,从行政性操作为主向市场化操作为主转变。 当前,大力推进结构性减税以及引导和帮助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正在积极酝酿筹备中。能否借助此次调整建立一个机制完备、充满活力的市场环境,是数以千万计的小微企业最为企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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