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审计署获悉,根据国务院要求,审计署将组织全国审计机关对政府性债务进行审计。此前有消息称,国务院26日下午发通知,要对全国政府性债务进行审计。审计署将开始培训,或下周进驻各省市。(7月28日《法制晚报》) 我国政府性债务问题近几年来一直很受关注。美国城市底特律日前向法院申请地方政府破产保护,无疑加重了国人对我国政府性债务的忧虑。此次审计署要对全国政府性债务进行审计,与底特律破产有没有联系不得而知,但显然顺应了民意,因为公众想知道政府性债务规模究竟有多大,有没有越过警戒线,债务形成原因是什么? 此前,尽管审计署对各地政府性债务进行过审计,但要么数据过时,要么数据不全面。2011年审计结果显示,截至2010年底,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107174.91亿元。这一数据对现在没有多少意义。而不久前发布的审计结果显示,36个地方政府2012年底债务余额共计3.85万亿元,比2010年增加4409.81亿元,增长了12.94%。即只反映了36个地区政府债务情况,没有反映全国各级政府性债务总体规模。 从不久前公布的结果看,有的地方债务率超过100%国际警戒线。这无疑让人很忧虑。尽管中国与美国国情不同,中国地方政府不会像美国城市那样宣布破产。但很显然,地方债务率超过100%,意味着个别地方财政已经“破产”。虽然这种破产不会表现出来,但必然会影响到当地正常的公务支出和民生支出这应该是中国式财政破产的一种表现。 这次对全国政府性债务进行审计,意味着从中央到省、市、县、乡,要进行一次全面摸底,目的应该是获取准确的数据,并把各级政府债务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保证各级政府正常的公务支出和民生支出。另外,政府债务不仅关系到财政风险,还关系到金融风险,因为地方政府主要是从银行借钱。全面审计政府性债务,也是为了确保金融安全。 不过,要全面摸清各级政府性债务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一方面,需要审计的面太广,工作量太大,仅靠审计署的力量不可能完成这项艰巨的任务,要么是各地交叉审计,要么是聘请社会机构参与审计,审计署进行监督和抽查。即便有办法应对,也有不少挑战。另一方面,各级政府性债务本身很复杂,既有显性的,又有隐性的,要完全掌握债务的规模、结构、类型、成因,并不容易。 在笔者看来,这次全面审计政府性债务不能忽视三点:其一,增强审计的公开透明度。尽管此前关于政府性债务的审计结果都公开了,但还是不够详细,没有把审计过的每个地方的债务规模、结构、类型、成因一一公开,而是笼统的公开。而且,审计过程透明度也不够。建议这次全面审计政府性债务,边审计边公开,让过程和结果都彻底透明。 其二,对地方政府性债务不能“一审了事”,而是需要相关部门配合,在审计的同时问责跟进。这是因为,某些债务形成过程中有可能存在违规操作,比如,审计署曾披露:2010年度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发现共有违规资金超5308亿元。还有一些债务可能用于豪华办公大楼建设和三公消费。只有问责及时跟进,才能让审计产生实际效果。 其三,需要相关改革措施跟进。政府性债务规模之所以很大,主要原因在于改革不到位。比如,由于分税制改革不到位,造成地方事权和财权不匹配。由于土地财政不见改革,导致地方债务多以土地为抵押物。再比如,由于预算改革不到位,地方债务游离在人大监督之外;由于权力监督改革不到位,导致地方政府随意借钱随意花钱。也就是说,对于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应该及时通过改革进行纠正,避免债务越积累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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