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发行定价不妨借鉴PE投资模式
2013-07-26   作者:邓钟祥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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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股市投资者多数没有享受到经济发展的成果,却尝到财富缩水的苦果,尤其是人数众多中小散户财富缩水影响到了他们的家庭生活、影响社会和谐,也影响到了消费,进而影响到中国经济。证券市场不可能人人挣钱,但在中国经济年年增长的大背景下,股市表现却如此糟糕,应引起各界的重视,应该先总结反思再改革发展。
  目前股市最紧迫的问题是新股定价机制和发行方式问题。显然,目前发行方式靠投资者简单竞价或向机构投资者询价,这样很难产生具有中长期投资价值的价格,因为没有锁定期或锁定期太短,投资者大多只关心上市是否有差价。但私人股本(PE)投资入股就不会接受这么高的价格,因而只要占有股份的公司上市,PE投资者就获得暴利,那么,二级市场的投资者为什么不能以PE的价格认购新股呢?如果新股以PE价格优先向二级市场持股者按市值配售,将会摊低投资者的持股成本,提升二级市场投资价值。这样发新股只要适当控制节奏,就不会对股市产生大的冲击,至少不会给二级市场带来负资产。
  那么如何来确定PE价格呢?显然竞价产生价格应该与竞购者持股锁定时间挂钩。理论上竞购的股票锁定期越长,投资者通过竞价所产生的价格越接近于其投资价值。事实上由于人们对未来不确定性的恐惧,当锁定期足够长时,我们假设满五年后每年流通20%,则这些中长期投资者竞价产生的价格就会很接近其投资价值(PE参股价格),以此价格发新股较为合理。
  可以按这样的方式进行具体操作:拿出部分(比如30%)新股让那些愿意中长期持有的投资者网上竞价认购,并对竞购的股票上市时间进行限定,如规定满5年后每年20%上市流通,由于这部分股票锁定时间较长,投资者自然会理性分析股票的价值,从而确定合理的竞购价格,如此形成的价格比较能够反映价值,接近PE投资时所常采取的估值。部分新股被投资者较长期持有,他们必然会关心公司的经营情况,这有助于改善公司治理。
  中长期投资者确定新股发行价格这一办法,还可和建立内部激励和监督机制等问题一同考虑。笔者建议的新股发行办法如下:30%由战略投资者竞购(定价) 5年后每年有20%转为流通股;10%优惠配售给内部职工,5年后每年有20%转为流通股;50%按投资者市值配售(配发认股权证, 不愿认购可出卖权证);10%网上发售。
  这样,各种基金、机构和个人投资者都可以成为战略投资者,参与竞购。30%、10%、50%、10%的比例由管理部门据实情调整,战略投资者竞购的股票锁定时间可以更长。承销商和发行企业商定发行价格区间,如竞购不足则发行失败。
  本办法有以下特点:1、大幅减少新股定价的泡沫,定价市场化,合理合法。2、低价配售,有利于股市稳定,实行几年后投资者持股成本将大幅降低,如再考虑上市公司本身的增长,几年后多数长期持股的投资者将进入投资回报期。 3、操作简明,符合“三公”原则。战略投资者、网上竞价认购、按股票市值配售为人们所熟悉。4、向内部职工配售有利于建立激励和监督机制。同时制约承销商的过度包装行为,如职工不认同不购买承销商必须认购后做战略投资者。
  如果新股有长期价值,其上市后有较大差价,这不是坏事,也不是新股定价便宜了,只是二级市场有泡沫,只要没有操纵市场的行为,管理部门大可不必操心。有人担心新股定价便宜了会冲击股市,这是没有依据的,过去的经验表明股市涨跌跟股市价值和市场供求有关,与发行价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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