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决定,自2013年7月20日起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取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0.7倍的下限”是其关键内容。对于这个决定,媒体、官员、专家学者做了大量解读,我也要对这个决定做一个自己的解读。 首先,媒体、官员、专家学者放大了这一决定:不是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更不是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只是放松贷款利率管制,重要的贷款利率上限还没放开。 其次,目前银行对于贷款利率都是上浮执行,新政是放开贷款利率下限,因此决定的实质意义并不大。不过决定的象征意义确实不小。往小里说,是告诉金融机构取消贷款利率上限和取消存款利率限制的利率完全市场化时代即将到来,改革不是空说说了事,你们最好做好前期准备。往大里说,是告诉全社会新政的放松管制的市场化改革开始启动了。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都是一个好的信号。真心希望,这是一个好的开始。 这个决定也使我关注起利率管制背后的经济学话题来。 一个重要而有趣的话题是:政府设置了贷款利率上限,银行就会以低利率把资金贷给工商企业,而工商企业就可以得到低成本资金了?不会。真实价格是由供求决定的,人为能够改变的是名义利率,改变不了的是实际利率。如果贷款利率上限低于市场均衡价,那么你就得给银行高管回扣好处才能贷到款。你放心,不可能资金的市场价格是1分,而因为政府设定了贷款利率上限,银行就会9厘9贷给你。中小企业难以从银行贷款,但是从民间贷并不难。君不见,手机经常收到民间机构贷款的信息;当天放款,甚至不要抵押。这是贷款难吗?所以中小企业贷款难其实是个伪问题。难是因为出价不够高,是贷低成本的银行资金难。那么民间融资的钱是从哪里来的呢?其实很大一部分还是银行资金。资金流到了能从银行低成本融到资金的人,然后这些人再拿这些钱做民间融资。这正是发生在今天中国大地上的事情。 这带来另一个重要话题:为什么政府不放开对于贷款利率的上限呢?是担心对于工商企业造成冲击?不是。放弃对于贷款利率的上限,只会减少寻租和不必要的中间迂回环节,这只会降低工商企业的融资成本。是担心对于银行体系造成冲击?不是。放弃对于贷款利率的上限,寻租收入就可能转化为银行利润,这只可能增加银行的利润而不可能减少银行的利润。事实是,放弃对于贷款利率的上限,只会减少金融系统管理者的寻租收入。所以,千万不要迷信政府的价格管制,其十之八九不是从社会利益出发,而是管理者自己在设租捞好处。 上述分析有一个前提,银行须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否则,即使放开贷款利率上限,而均衡利率高于利率上限,银行也未必有激励提高贷款利率并改变相应行为,资源错配和低效率配置仍然难以纠正。中国的银行未必在追求利润最大化,这意味着仅仅放开利率还不够。 还有一点不能忘记。存款利率市场化同样重要,甚至更重要。纵有千家万家银行,如果实行存款利率管制,实际上只有一家银行,金融市场就还是垄断的格局和垄断的属性。 赞赏李克强总理的市场化改革。不过,市场以私产为前提,价格以私产为基础;没有私有产权,不会有真正的市价,不会有真正的市场化。而且金融是高级产业,除了需要产权的支撑外,还需要法治的支撑。法治不健全,合约不能得到有效执行,金融自由化便未必带来理想的效果。在这个意义上,利率市场化,从来都不是一个经济问题,而是一个利益分配的政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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