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子银行发展历史虽不长,但近年来势头较猛,其作用和风险引发了全球市场的关注。
根据金融稳定委员会(FSB)的定义,影子银行是指在常规银行体系之外运行、包括实体和业务活动的信用媒介机构。国外常见的影子银行机构包括货币市场基金、交易所交易基金、提供信贷或信贷担保的财务公司等,其主要特征是由非银行金融机构主导、流动性转换和信用转换、杠杆率较高、对资产价格波动敏感等。据FSB评估,至2011年末,全球影子银行的总规模约为70万亿美元。
美欧发达经济体的影子银行系统大致是从上世纪90年代后逐渐发展起来的。至21世纪,美国影子银行体系提供的融资规模已经与常规银行体系相差无几。2007年初,美国影子银行总资产约为6.5万亿美元,而美国银行总资产为10万亿美元。据最新统计,美国影子银行总资产现已超过20万亿美元,在次贷危机中倒掉的贝尔斯登和雷曼兄弟均属美国影子银行。
作为一种金融创新,影子银行在增强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方面发挥了一些积极作用:首先是加快了商业银行的资金周转速度,提高了商业银行提供贷款的能力,并降低了各类主体的贷款成本。例如,一旦商业银行发放了长期住房抵押贷款,就可以通过成立衍生机构在市场上发行债券,把与住房抵押贷款相关的风险与收益转移给债券购买者,提前回笼信贷资金。其次,影子银行产品为各类主体提供了新的投资产品选择和新的风险管理手段。例如,与相同信用等级的国债与企业债相比,住房抵押贷款支持债券等影子银行产品能够提供更高的收益率;第三,影子银行机构的发展进一步促进了金融市场主体的多元化,加剧了商业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面临的竞争,有助于提高金融市场的整体效率。简言之,影子银行体系对于过去20年发达国家的经济增长与金融深化有一定积极作用。从复苏的角度看,如果没有影子银行系统的帮助,世界经济复苏的进程会更加缓慢。
影子银行在为金融市场和实体经济带来活力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风险。影子银行机构通常会从事风险更高的业务,但是,由于游离于常规金融监管体系之外,其很难受到真正的监管。应该说,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与发酵,影子银行系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具体到中国,影子银行系统整体上对中国具有积极价值,但也蕴藏两大潜在风险,即期限错配和收益率错配。所谓期限错配,即影子银行机构发行的产品期限较短,而投资的基础资产期限较长,一旦不能滚动发行新的理财产品,实现“借新还旧”,就会被迫出售基础资产进而遭受损失;所谓收益率错配,是指影子银行的主要融资对象如房地产开发商等,如若不能在未来获得满意的利润率,影子银行就可能没有足够收入去支付产品较高的收益率,最终导致违约。一旦上述风险与其他风险叠加,就可能引爆比较严重的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