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对新型城镇化的不同意见,有调查、研究不够的问题。我认为,在各方面意见都不统一的情况下,不妨摸着石头过河,进行局部试点。 一、给县城和小城镇30年培育期,补建国60多年来的历史欠账。建国以后的第一个30年搞了工业化,第二个30年搞了地级以上城市的粗放型扩张,今后的30年要给县城和小城镇培育期,实现大中小城市与小城镇的协调发展。因此,新型城镇化的“城”指的是县城(城关镇),“镇”指的是小城镇(建制乡镇)。这是“新型”两个字的真实含义,这一点弄不清楚,根本方向就错了。正如习近平同志所指出的,“当前城镇化的重点应放在使中小城市、小城镇得到良性的、健康的、较快的发展上”。 我专门研究过,江苏、浙江和广东等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正是靠着县城和小城镇建设撑起了一片天。民营经济长成草根,小城镇建设长成树根,顺利解决了这些地区的农民就地就业难题。这实际上提供了一种观察问题的角度,县城和小城镇是国家政权的神经末梢,存在各种基层微观事件。就像人体一样,神经末梢一旦激活,就能给神经中枢提供准确的信号。因此,县城和小城镇具有托底作用,近期可以拉动经济增长,远期能够掌控经济社会转型的大方向。 从基本国情看,县城和小城镇所依托的县域,占全国总面积的94%以上,占全国总人口的75%以上。祖先早就说过“郡县治天下安”。建议按1/100的比例,从全国2850多个县(市)中选30个进行试点,把县城发展成为20万人左右的中小城市,再建3~5个10万人规模的生态美丽小镇。通过试点盘活三农全局、引领四化同步和统揽五位一体,从而实现产业、人口和就业结构的调整与变迁。 二、让287个地级以上城市喘口气,放缓脚步找回丢失的灵魂。二战以后,美、日以及欧洲一些主要国家和地区为了缓解城市的交通、环境和人口压力,都用政府引导的方式治理“城市病”,主动向小城镇有序转移产业、教育和医疗等资源。这一做法今天看来是行之有效的。相比之下,我国地级以上城市有200个严重缺水,其中180多个还要建设国际化大都市,表现出不切实际的浮躁。鉴于这种情况,我认为应当参考国际经验,哪怕经济发展速度慢一点,也要卸掉我国经济的沉重包袱,轻装上阵,稳步前进。 习近平同志在2010年曾指出,“中国的大城市规模都够大了,再‘摊大饼’也是难以为继”。“仅靠大城市的拉动不可能是全面的,科学发展就是要使一个区域的经济社会细胞都能丰满起来,而不能仅靠机体的某个部位强大,要在发展中体现均衡化”。根据我的了解,过去20多年的城镇化实际上是有缺陷的,地级以上城市一圈一圈地建设新城区、行政区和开发区,留下老城区、城中村和棚户区这些难啃的硬骨头。北京、上海和广州最为典型,但这样一条老路,注定是不可持续的。 这个后果现在就摆在人们面前,一边是高楼林立,一边是棚户连片,不但拉大了原有的城乡差距,而且在城市内部又造成了新的二元结构。建议按1/10的比例,从全国287个地级以上城市选30个进行试点,把城市增长水分拧干,把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利索。这些试点城市要先行一步,主动改造老城区、城中村和棚户区,从过去“三分管、七分建”扭转为“七分管、三分建”。如果在这个方向性问题上排除各种干扰,新型城镇化就实现了趋利避害,真正做到边破边立和先破后立。 三、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大调研,通过调查研究凝聚共识。新型城镇化是一个系统性工程,牵涉到很多基础性改革议题,单项推进很难突出重围,全面铺开存在失控风险。十分有必要开展一次大调研,把主线理清楚,保证大方向不发生偏差。 有人说新型城镇化要以人为本,应该让2.62亿农民工分批进城,这个说法行得通吗?2.62亿总量背后的每一位农民工到底是谁?每年进多少人合适?他的父母、妻子和儿女是不是同时进城?是进入县城、小城镇,还是进入地级以上城市?一些地方政府现在热衷于推动县改市或县设区,但这样做会不会冲击以县制为主要支柱的行政管理系统?会不会造成地级以上城市所辖区的农村人口比重过大,城乡概念模糊?只有通过调查研究,才有发言权和决策权。 我在调研时发现,很多地方都在等待召开全国城镇化工作会议,等着出台国家发改委牵头编制的城镇化规划。这种心态,是不是有利于更加深远的谋划?最近民营企业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困难,是不是可以梳理出一份系统的研究报告,充分吸收非公经济36条、中小企业29条、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36条的内容,撬动社会资本投向新型城镇化?有没有一种办法既能筹到钱又不引发金融风险?对于这些困惑,应当通过调查研究找出答案,做到全局在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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