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财政部、央行和证监会联合公布《关于开展国债预发行试点的通知》,允许以即将发行的7年期记账式国债为首批试点标的进行债券买卖。结合日前国务院批准的国债期货,可以预期,这些将进一步深化国债定价和利汇率市场化改革。 顾名思义,国债预发行是一种基于一级市场,且具有刚性时间约束的国债远期合约。与国债期货不同,国债预发行具有以下特征:一是所买卖的标的系已被核准但尚未正式发行的国债,具有严格的时间限定,即该远期合约的存续期是国债公告发行至上市日,一般分为公告日、招标日和上市日等三个时间节点;一是国债期货是基于国债二级市场的价格发现和风险管控工具,而国债预发行是基于国债发行市场的发行定价和风险管控工具。可见,国债预发行与国债期货一旦在近期孪生而出,将为财政部、市场投资者锁定发行和交易风险,提高国债发行质量,优化发行品种等。同时,由于国债收益率曲线是整个金融市场风险定价的基准,这最终将促进利汇率市场化改革,提高金融市场的风险定价、价格发现和风险管控能力。 不过,目前国债发行机制不完善、非市场化,导致国债市场的交投并不活跃,并存在种种人为的无风险套利空间。即一级、一级半和二级市场价格联动性缺失,导致拍卖收益率与拍卖前公告日的收益率之利差过大,拍卖收益率与拍卖当日的二级市场收益率之差过大,以及由于国债发行非市场化,财政部等主导的国债定价无法有效反映市场风险偏好,抑或发行品种与市场需求脱节,导致国债流标现象相当突出。尤其需指出的是,国债发行和交易的非完全市场化所带来的“无风险套利空间”,也是最近由丙类账户引发的债市风暴的深层原因之一。 当然,国债预发行和国债期货等基于理论上的国债定价机制是否有效,能否激化市场交易活跃度,最终取决于国债预发行和国债期货的机制设计。其实,真正的市场定价就是促使各类参与主体尽可能地真实显示自身风险偏好,并基于自身风险偏好而配置风险资产,打破黑箱式竞价,降低国债发行定价和交易询价的人为无风险套利空间,避免参与者把寻求内幕消息作为竞价依据。 进而言之,要有效发挥国债预发行和国债期货的价格发现和风险管控能力,亟需政府尽快出台和构建政府会计制度,规范政府信息披露秩序,使投资者可基于政府更全面的资产负债表来定价国债收益率,也使财政部真正成为一个平等的市场参与主体,避免国债发行定价无法有效覆盖其风险敞口,而过度透支政府信用和扭曲整个金融市场定价。 同时,拓宽市场准入空间,让更多具有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参与交易,将更有助于避免国债收益率曲线扭曲。否则,单纯改革国债发行机制和丰富二级市场交易品种,而交易主体依旧是清一色的国有资本,那么国债定价市场化最终将因参与主体单一性而无法真正市场化。 总而言之,即将重启的国债期货是试点的国债预发行,将为国债一、二级市场交易提供价格发现、发行定价、风险管理的工具,使国债承载的政府信用是基于政府运作效率,而非强制,进而构建出基于市场逻辑的国债收益率曲线,为整个金融市场提供真正的基准定价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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