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下旬,市场出现了流动性比较紧张的状态。“钱荒”事件深刻反映出我国部分金融机构在流动性管理上存在严重缺陷,颠倒了“流动性”、“安全性”和“效益性”三者之间的先后次序,错误地将效益性目标放在流动性目标之前,导致经营欠缺稳健,加重了资金套利、以钱生钱的金融风险隐患。因此,要防止金融市场再度出现“钱荒”现象,金融机构必须始终将流动性目标放在首要位置,而这也是金融机构稳健经营的唯一之路。
“钱荒”事件的出现,其根本原因在于流动性不能流动。对金融机构而言,虽然金融资产规模巨大,但实际上很多资产在瞬时间是无法变现的。也就是说,流动性不能流动,从而蕴涵了出现流动性风险的可能。其一,银行超储率持续偏低,从整个银行体系的备付金率来看,去年底是3%,今年二季度是2%以上,现在只有1.5%,已经非常低了。还有一点,商业银行中长期贷款所占比重偏高,达到55%以上,银行的闲置资金并不充裕;其二,美国经济回稳复苏,美联储宣称量化宽松政策将逐渐退出,导致我国境内资金的外流速度开始加快。同时,为打击出口贸易套利,中国外汇管理局发布20号文,也使新增外汇占款大幅放缓。此外,准备金补缴、税款清缴、债市整顿规范等诸多原因,也或多或少导致了此次资金面紧张。更重要的是,金融机构对流动性过度乐观,潜意识认为央行会出手托市,愿望落空后,措手不及,流动性管理压力陡增。
商业银行对经营效益的过度追求,使得商业银行的经营不够稳健,总是想方设法多放贷款。
2009年-2012年,我国新增人民币贷款规模达到32.64万亿元,今年上半年人民币贷款又增加5.08万亿元,同比多增2217亿元。信贷规模过度扩张的结果是,部分商业银行的存贷比接近75%的监管红线。
近几年来,由于银行通过信贷扩张资产规模受限,而拆借、回购等同业业务资本占用和政策监管都相对较少,成为银行机构增加杠杆、扩张资产规模的优先选择。因此,资金充裕的商业银行通过频繁拆出,获得了“以钱炒钱”的额外收益;而资金紧缺的商业银行则通过拆入资金,借短贷长,实现了信贷业务的“大跃进”。
同时,在金融机构效益目标的追逐下,表外业务成为金融机构绕开信贷规模管理的重要通道,借助理财业务,通过信托公司、租赁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平台,将表内的信贷业务,转化为表外业务。截至2012年末,我国理财产品余额近7.6万亿元。
金融机构之所以会选择激进的资产扩张道路,主要还是相信中央银行不会坐视金融机构出现流动性风险而不管。这实际上是非常严重的道德风险,与金融机构“大而不倒”没有实质上的差别。当道德风险过度膨胀,流动性要求势必要让位于经营效益目标,大大绷紧了流动性风险链条,加剧了潜在金融风险。
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近日提出,要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用好增量、盘活存量,更有力地支持经济转型升级。
今年6月的市场流动性紧张,央行一改过去的常规做法,一再要求商业银行继续加强流动性和资产负债管理,实际上也是对近年来资金过度集中在虚拟经济,并没有很好地为实体经济服务现象的一种矫正。央行此举或意在响应中央决定,对商业银行扩张过猛的表外业务进行惩戒,倒逼金融机构实现去杠杆化经营,更好地控制金融风险,特别是控制一些机构期限错配的风险。
为此商业银行要按国家宏观审慎要求对资产进行合理配置,加强对市场动态的研究与预测,调整内部流程,强化管理手段,谨慎控制信贷等资产扩张偏快可能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在市场流动性出现波动时及时调整资产结构。要增强风险意识,尤其要进一步加强流动性管理。要有效控制信贷业务的增长速度,控制贷款投放总量及去向,调整贷款结构。收缩表外业务,规范理财业务。追求符合实体经济真实需求的金融创新行为,发挥虚拟经济为实体经济服务的本能,避免资金自我循环以及监管套利行为,全面提高流动性风险管控能力。
流动性风险是商业银行经营过程中最主要的风险之一,在商业银行经营过程中,流动性风险一直是存在的。流动性问题是当今世界金融领域中尚未解决的主要难题之一,流动性问题解决得不好,就有可能导致流动性支付危机,这一问题对金融机构尤其重要。
《巴塞尔协议III》将流动性管理提升到与资本管理并重的新高度。中国银监会也制定了《商业银行新资本管理办法》,在“贷存比”和“流动性比例”监管指标以外,引入“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融资比例”两个指标。面对这次市场波动,今后监管部门极有可能加强对流动性相关指标的考核,并可能在某种情形下,实质提前该指标强制考核的时间,将其与监管评级、机构申报、业务申请和领导班子评价更紧密结合。商业银行对此应有充分思想准备。
央行将继续密切监测银行体系流动性的变化,根据国际收支和流动性的供需形式,灵活调节流动性管理,并加强与市场机构的沟通,稳定预期,引导市场利率在合理的区间内运行。
监管层在加强流动性监管的同时,也给银行业留有相对宽松的货币市场环境,使得中小银行不至于因为监管压力而弦绷太紧,方便银行开展同行拆借。
监管部门应该借鉴西方商业银行成熟的经验,采取科学的预测和度量方法。建立一套科学实用的流动性预警界定监测指标体系,以便在日常业务管理中准确地监测流动性风险,一旦发现风险达到警戒线就及时发出预警,从而把流动性风险管理纳入科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轨道,逐步形成新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运行机制和流动性安全保障机制。
未来,无论是大型银行,还是中小银行,都应主动转变央行、政府为流动性风险“兜底”的传统思维,降低对国家信用和央行流动性支持的依赖,切实改变立足增强主动式风险管理能力。这既是深化金融改革的方向,也是银行长期稳健经营的必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