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国家统计局公布6月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显示,居住价格同比上涨3.1%,其中住房租金价格上涨4.1%,值得一提的是,住房租金自2010年以来一直保持持续上涨,已连续涨了42个月。 6月CPI为2.7%,而住房租金价格上涨4.1%,远高于CPI涨幅和居民消费价格水平。去年底按说是租房淡季,但房租也涨了,专家说是“补涨”,大意是该涨的时候亏着,迟早要补回来;现在房租领涨,就更有道理了,“毕业季”也是就业季,5月至7月本来就是房屋租赁市场的旺季,房租飙涨还需要什么道理吗? 房租42个月涨势不休,这放在宏观经济增速放缓、楼市调控不断加码的背景下来看,显然不是太过正常。这种不正常无非三个肇因使然:一是供需持续失衡。房价上涨,与租金的比值持续扩大,买房出租不合算,导致租赁房源不足。二是限购限贷持续发力,投资性购房的比重持续下降。此外,通胀等货币因素也是推高房租的重要原因。 42个月的连涨,说明房租已是脱缰野马,顶层设计不能再袖手旁观了。正如国务院参事、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副会长陈全生所言,在租金连涨的背景下,应把注重买房的调控转变为买房与租房并举的调控,注意销售与租赁市场并重。道理很简单:一者,中国楼市早已不能用现代市场的理论模型来解析,与之深切关联的房租市场显然也不是一个成熟而纯粹的市场;二者,对租赁市场的调控过于疏忽与绵柔。住建部、工商总局要求各地整顿和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但“清理门户”并不能从供需上纾解症结。 “房租”这熊孩子是该管管了。长远的“管教法”,是指望保障房到位、商品房归位;短期的“速效丸”,就是“有形手”该出手时就出手,譬如,市场化的德国,今年5月1日出台新租房法,要求3年内租金涨幅不得超过15%。一个市场机制完善而成熟的国家,都不惜动用法律手段限涨房租,是不是也该有点借鉴意义? 居有其屋是生存底线。买不起房子不要紧,但起码要让百姓租得起、租得到。就此而言,实在不能放任42个月连涨的房租“一路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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