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三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原则通过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是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重大举措。笔者认为,此举还有一项重要的战略意义:助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依据国家发改委去年1月公布的《“十二五”时期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规划》,力争在2015年基本确立全球性人民币产品创新、交易、定价和清算中心地位的上海,眼下正面临拓展金融市场广度和深度,形成比较发达的、多功能、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以吸引和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的金融机构为重点,进一步完善金融机构体系,丰富金融市场产品和工具以及健全金融市场运行机制;建设人民币跨境支付清算中心;提升金融中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进一步拓宽和扩大境外投资者和发行体参与上海金融市场的渠道和规模,推进上海证券市场国际板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企业发行人民币股票;以建设人民币跨境投融资中心为重点,加快提升金融国际化水平等五大任务。
自由贸易试验区作为我国境内设立的小块特定区域,将实行优惠税收和特殊监管政策。而且,相比国内目前的各类保税区,自由贸易试验区意味着更优惠的政策、更大的开放度。特别是在监管理念上,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强调从货物管理转变为企业管理的理念;在贸易的开放度,需要探索与国际接轨的多元贸易模式;政策开放度最主要体现在外汇政策和税收政策,自由贸易区要求外汇政策率先开放,税收政策要有国际竞争力。
由此观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过和实施,或让上海在贸易、航运和金融等领域的政策将更加开放或先行先试,以及在管理、税收、法规等方面着手一揽子创新,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必将成为上海在新阶段拉动经济增长的新引擎。首先,上海或将推动税收创新,自贸区或将争取
15%企业所得税优惠,包括离岸贸易、金融采用低税率,对境外投资收益采用分期缴纳所得税等优惠政策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企业的发展壮大。其次,贸易领域将实施创新监管新模式。在贸易领域,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将实施“一线逐步彻底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区内货物自由流动”的创新监管服务新模式,这是较目前上海综合保税区的主要区别。再有,借自由贸易试验区的东风,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或有新突破。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关于航运发展将延续此前国务院“建设国际航运中心”的政策,即大力发展船舶交易、船舶管理、航运经纪、航运咨询、船舶技术等各类航运服务机构,拓展航运服务产业链,延伸发展现代物流等关联产业,不断完善航运服务功能。复次,上海建立自贸区的同时也需构建离岸金融市场,涉及金融方面的包括利率市场化、汇率自由汇兑、金融业的对外开放、产品创新等,也涉及一些离岸业务。自由贸易试验区将为构建离岸金融中心提供支撑。最后,人民币资本项目开放将会落实在自贸区方案中。在前周的陆家嘴论坛上,上海市市长杨雄就已表示,自贸区的确正在申请试点人民币资本项目下开放,而且这一改革方向不会因为短期的流动性变化、热钱流向的变化而变化。由此可见,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在助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方面能提供足够的正能量。
为确保两方面能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接下来,口岸服务要再上新台阶。
上海口岸服务办公室在日前的报告中说,今年上海口岸将推进上海口岸贸易便利化措施取得实效。以贸易便利化为目标,进一步深化口岸单位的联动合作,推进航空口岸保税货物和口岸货物同步运作常态化;同时还将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功能实现新拓展,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融资租赁、期货保税交割和仓单质押以及保税船舶登记等新型业务发展;还要试点建立自由贸易试验区相关配套措施。
当然,上海在探索建立离岸金融市场的同时,也面临一系列的法规障碍,因而加强制度创新的任务非常艰巨。比如处理好中央与地方金融事权之间的关系,保障离岸业务和在岸业务的平衡发展;积极推动离岸金融立法进程,建立离岸金融法律体系;提高执法能力、实现司法公正;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行业组织自治与自律、加快发展中介服务机构、信用体系构建等。最为急迫的是,严格按照《“十二五”时期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规划》提出的“十二五”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发展目标要求,大力发展上海的跨境人民币业务,并确保跨境人民币各项创新政策和业务能首先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推出、落实和发展,以此为到2015年在上海基本确立全球性人民币产品创新、交易、定价和清算中心地位提供最有效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