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民收入统计中劳动报酬所占比重呈现持续下降状态,这引起了理论界对劳动报酬占比的普遍关注和讨论。有学者称,历年GDP占比的统计口径有变化,不能直接从数字上得出GDP中劳动报酬占比下降的结论。白重恩、钱震杰探讨了统计口径变化对于劳动报酬占比波动趋势的影响,得出即使存在统计口径的影响,劳动报酬占比的下降仍然存在的结论。GDP中劳动报酬占比下降已成为不争的事实。至此,理论界对于提高劳动报酬的呼声越来越高。 从必要性上看,一方面,提高劳动报酬的比重是扩大内需的内动力。我国经济依赖出口的发展模式已难以长久维系,扩大内需是经济发展的必然,扩大内需须先提高国内居民的消费能力。提高劳动报酬,意味着提高劳动者的收入,提高了消费者的消费能力。另一方面,提高劳动者报酬,特别是提高中低收入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能有效地缩小收入差距,对贫富差距夸大的趋势进行有效地抑制。第三,可促进产业结构的升级。以“民工荒”不断出现为契机,通过提高劳动者的报酬,逐渐减小那些完全依赖劳动要素比较优势而生存的低技术加工企业的生存空间,促进产业结构的升级。 提高劳动报酬所能给经济发展带来的诸多益处,但对于劳动报酬占比的提升,以下几点值得关注: 第一,警惕成本推动型通货膨胀。一般而言,通货膨胀发生的原因除了货币发行量超过了流通中的货币需求量引起货币贬值外,最为常见的是需求拉动和成本推动。劳动力作为产品生产的重要生产要素之一,其报酬的增加对于生产厂商而言意味着生产成本的直接增加,因而在尽可能的情况下,企业会毫不犹豫地提高产品价格以收回成本,给物价上涨带来很大隐患。 第二,警惕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适度的收入差距能促进社会经济良性发展,但差距扩大而带来的严重社会不公也会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严重的隐患。当前,行业间收入差距、行业内收入差距仍在扩大。由当前的行业职工工资水平可以看出,现处于高职工工资水平的行业,均为产品需求弹性较小的行业,其生产成本上涨容易转移至产品价格,故其劳动者报酬的上涨阻力较小;而其他制造业的产品受困于需求弹性,成本上涨转移困难,其劳动者报酬上涨的阻力会比较大。可以预见,新一轮劳动报酬上涨呼声很可能会让那些已经高工资的行业工资更高,进一步扩大行业间的收入差距。此外,在各行业内部劳动者的报酬差距早已为社会各界所熟知,企业高管的薪酬一直颇受争议。而提高初次分配中劳动者的报酬实际上是调整企业内部的分配,如何提高完全取决于企业和劳动者的博弈,在这博弈中即便劳动者一方获利,其中更多的利益亦会是流向高层决策者的口袋,进一步扩大企业内部权力阶层与中低层劳动者的收入差距。 第三,警惕家庭人力资本投资热情下降和低水平代际重复。一直以来,我国居民对于子女教育的投资都带有一定的指向性,其目的直接指向稳定的高收入工作。随着提高最低工资,让一大部分低收入群体大大受益,面对高额的高等教育费用和毕业后相差不大的收入,一部分家庭,尤其是人力资本水平不高的低端劳动者会采取短期行为,让成年子女工作而不是接受高等教育。这样的结果会使这些人力资本投资水平本就不高的劳动者安于现状,处于低水平代际重复。 第四,警惕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持平甚至倒挂。提高劳动报酬占比,指的是提高初次分配中的劳动要素报酬,这可能会缩小从事科学研究的脑力劳动者与体力劳动者的收入差距,而这种情况对于一国经济的持续发展是极为不利的。 对于提高劳动报酬占比,笔者建议,首先要加强物价调控力度。面对提高初次分配劳动报酬占比的新一轮压力,物价调控不能放松,加强对于粮油等价格的调控,控制垄断性行业产品价格上涨。其次,要调整二次分配结构,及时提高个税的起征点,并尽快实现按家庭收入查询和申报纳税,让个税真正发挥出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第三,在关注最近工资立法的同时,由政府主导建立企业内部员工参与的决策制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只要企业不违反最低工资的规定,企业是否给职工涨工资是其内部行为,是职工与企业利益“博弈”的结果,政府可以从政策上对职工收入增长进行宣传引导。企业的利润是由劳动和资本共同创造的,企业利润分配理当由经营者和劳动者共同决定,这种参与制度可由政府进行监督。这样不仅可以最大程度地将劳动关系矛盾化解在企业内部,而且赋予普通劳动者在收入分配中的话语权。(作者系东北师范大学商学院副教授,本文为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基金项目(编号:12YC790193)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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