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自行发债范围扩大是好事,也是坏事。好的方面,能够解决地方政府的资金问题,减少对银行贷款的过度依赖。但坏的方面是,在中央限制金融机构对地方融资平台贷款之时,地方自行发债会不会成为为地方平台补资金缺口的渠道,进而无法止住GDP冲动。 财政部印发《2013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2013年适当扩大自行发债试点范围。现确定,2013年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江苏省、山东省开展自行发债试点。为加强对2013年自行发债试点工作的指导,我们制定了《2013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地方政府投资没有问题,但盲目投资就会有很大问题。此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建设顶目中,有很大一部分在未来没有持续的现金流,或者现金流不足抵消贷款成本,往往这部分项目债务大多由地方政府财政兜底。但未来能不能兜住很难讲。 这些为了短期内拉高GDP而盲目投资的项目,在未来存大极大的金融风险隐患。GDP是地方政府政绩考核的主要指标,投资是拉高GDP的最快方式,而政府扩大投资又是最便捷的方式,于是地方融资平台便被赋予了更多的政绩功能,而经济效益放在第二。这种政绩第一、效益第二的已经暴露出金融问题。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指出,我国已经存在的隐性负债不断产生借新还旧问题,虽然地方债水平仍处于可控区间,但是地方政府依靠卖地还债并不是可持续的。中央也看到这个问题,并开始限制金融机构对地方融资平台的贷款,地方政府断了银行贷款这一融资渠道,但银行断水,不代表地方GDP冲动会降温。 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广大到6个省市,将来会有更多的省份拥有自行发债的权限,地方投资的资金来源又多一个新渠道。那么,放开地方发债权限,如何保证地方债券融资能够用到该用的地方? 因此,在放开地方发债权限的同时,更应该对地方债券融资的投向进行严格的监管,避免地方债券复制地方融资平台的模式,成为GDP冲动下的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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