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我国每五年将展开一次经济普查。国务院去年就决定并部署今年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现在离第三次经济普查标准时点今年12月31日还有半年,而最新消息是,国人寄予莫大期望的住房普查,或许要落空。国家统计局有关人士和专家对此均表示困难重重,本次经济普查仍难涉及住房普查。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主要目的是全面调查了解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了解我国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进一步查实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摸清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以便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看第三次经济普查的目的、意义和普查对象范围,很清楚,住房理该包括在内。今天的住房问题包含着不少社会意义,但作为商品、作为产业,住房更多含有经济意义。况且,住房不光是属于第二、第三产业范畴,而且目前还是我国的主要支柱产业,其现状、结构、要素构成及未来动态,都足以影响中国经济发展快慢和转型态势。而1998年住房改革至今,我国还没有真正全面普查过住房。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曾涉及住房,但只抽查部分样本,因而信息不全。目前全国累积存量住房约179亿平方米、2.2亿套的数据,是根据那次人口普查数据推算出来的,并非普查数据。2007年,北京曾对全市房屋有过一次普查,涉及房屋坐落、层数、建筑面积、房屋用途等物理性质以及房屋所有权人性质等内容。但遗憾的是,北京那次住房普查的最终结果并没有公开。 现在看来,住房普查的难点主要有两点: 一是在技术环节上,住房信息系统不完整。在一二线城市,有大量老旧房产并未实现电子化,因而不在住房信息系统中。此外还有大量的小产权房、央产房、自建房、违建房,更游离在这一系统之外。业界估计,这类房产大约有数十亿平方米。 我国第一次经济普查在是2004年,但经济普查在发达国家已有一二百年的历史了。当初开始经济调查之时,还没有电脑,更没有完整的信息系统。有完整的电脑信息系统固然好,没有也不是不能调查。现在大部分一线城市都有住房信息系统,这就是能普查住房信息的基础。至于,那些老旧房产,小产权房、违建房等,尽量调查就是了,能调查到多少算多少。这项工作早晚要做,而做得越迟,难度越高。 二是最关键的,不少地方政府担心住房普查之后,住房真相一旦被查清,会带来更严厉的楼市调控,影响地方土地财政。另外,住房调查会触及个人财产隐私,对此有顾虑的人很不少,尤其是拥有不少房产的官员。他们既是不愿意接受调查的调查对象,又是有权决定经济普查中是否包含调查住房信息的官员。因此,这个问题显得格外敏感。 其实,经济普查与人口普查一样,不承担纪律检查和反腐检查的任务。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经济普查机构及工作人员随意泄露调查对象信息,要负法律责任。 笔者甚至认为,如果2004年、2009年那两次经济普查包含了住房信息,这些年楼市的宏观调控效果或许就会好一些,至少不至于“房爷”、“房媳”频现。要是这次经济普查还是不含住房信息调查,那么起码还得等五年。谁知道这五年楼市还会惹出多少麻烦? 无论如何,不含住房信息的经济普查的作用意义是大打折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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