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高层曾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市政债券这一债务融资工具对推进城镇化的重要性。2013年2月6日发布的《2012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建议通过鼓励民间投资、健全税收体系、完善多元化融资机制等途径,为城镇化建设投资提供规范、稳定、可持续的资金支持。国家发改委也曾在相关报告中提出,“建立可持续的市政建设投融资体系”。 我国引入并适时推出市政债券,对于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提高城镇化的质量和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积极的深远影响。具体来说:一、可以通过借鉴和学习“大禹治水”的做法,疏导与规范相结合,让地方政府举债融资逐渐阳光化和规范化,有利于提高地方政府举债行为的规范化程度,建立市场化的地方政府融资机制,完善加强地方政府长期债务管理的制度安排,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长期债务管理,严格控制地方政府举债规模,增强地方政府提供公共品或准公共品的能力;二、可以创新金融产品和融资手段,有利于丰富适合城镇化建设的债务融资工具,开辟新的城镇化建设长期资金来源渠道,拓宽市场化的城镇化建设融资渠道,构建多渠道、多元化的城镇化建设融资服务体系;三、有利于深化城镇化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通过政策引导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城镇化建设,探索建立适应城镇化建设的可持续融资机制;四、可以改变目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以银行贷款为主的融资格局,有利于调整和优化地方政府融资结构,增加地方政府的直接融资比重,降低地方政府融资成本,提高地方政府融资效率,有效发挥市政债券的融资功能,发挥市场对地方政府举债的监督和约束作用,从而避免地方政府暗度陈仓、借道其他途径融资的现象;五、市政债券作为一种市场化的债务融资工具,信息公开披露,融资过程透明,利用市场机制进行风险判断和债券定价,风险能及时、有效地反映在债券价格上,不仅有利于减少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加强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监督;六、这是分税制下财政体制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有利于完善以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体制,厘清、理顺地方政府事权与财权的关系,改变原来“信用风险大锅饭”和信用风险不断后移的局面,促进地方政府的财政职能转变。 对于投资者来说,推出市政债券尤其是免税债券,将以其信用评级较高、投资安全可靠、流动性强、收益高于国债和银行存款、风险低于一般企业债券、收益较股票稳定、期限灵活等优点,为投资者尤其是风险厌恶型投资者带来新的投资工具,不仅有利于丰富固定收益类投资工具,增加金融资产种类,给投资者开辟新的投资渠道,促使投资渠道多样化,扩大投资标的范围,也有利于极大地促进民间投资快速发展,引导民间资本为城镇化建设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在美国,由于免税特征,免税市政债券收益率低于同等评级应税证券收益率;在市政债券市场内部,存在着质量差幅、期限差幅以及与本州市政债券和统一市场债券之间的差异有关的收益率差幅。 从理论分析可知,市政债券的整体违约风险明显低于银行贷款和公司债券。也就是说,在中国,如果推出市政债券,其整体违约风险将明显低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以市政债券在一定程度上替代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来为城镇化建设进行市场化融资,有利于大大减少地方政府隐形债务,有效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的潜在风险。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不少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严肃财政纪律和提高监管透明度的相关法案,使得市政债券等地方债券的偿债主体、偿债资金来源和违约处置责任得到清晰的界定,从制度设计上将地方债券风险与中央财政进行有效的隔离,降低了风险的外部性,造成地方债券违约率大幅下降,比如美、日等国通常不超过1%。显然,通过严格执行财政纪律及提高监管的透明度,可以有效防止市政债券风险向中央财政的传染、转移和扩散,大幅降低市政债券违约率,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业界对于市政债券会否成为国债的变种、最终仍然需要由中央财政兜底的疑虑和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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