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个省会和直辖市,有17个承诺以土地出让收入来偿债,比例高达95%。”国家审计署日前公布的《36个地方政府本级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以下简称《审计结果》)让人看了有些沉重,随着土地资源的逐渐减少,地方政府靠卖地还债还能持续多久?如果没有了土地收入,地方政府的债务如何来还? 《审计结果》披露的虽然不是我国地方债的全貌,但该审计调查抽取样本为15个省、3个直辖市本级及其所属的15个省会城市本级、3个市辖区,覆盖了全国一半以上的省级地区和省会城市,采集样本较广泛,具有代表性。“抽查”发现,部分地方以土地出让收入为偿债来源的债务余额在增长。2012年底,4个省本级、17个省会城市本级承诺以土地出让收入为偿债来源的债务余额为7746.97亿元,占这些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余额的54.64%,比2010年增长1183.97亿元,占比提高3.61个百分点。 一大半的债务要靠土地财政来偿还,充分表明地方政府财政状况已经被土地财政绑架了,这显然给中国经济带来了一系列不利影响。最典型的就是当前房价泡沫越吹越大,但地方政府并没有刺破泡沫的决心,结果房价越调越高。 虽然中央屡次出手调控楼市抑制房价上涨,但不断爆出的“地王”,很难让房价降下来,面粉价高,面包会降价吗? 然而,另一方面,土地财政对于地方债的贡献能力,却未必越来越给力。 据统计,如果按照今年4月份财政部原部长项怀诚在博鳌亚洲论坛上的预测,目前,全国各级政府总债务规模预计超过20万亿元。结合国家审计署公布的地方债融资渠道,即使按利率较低、成本较小的银行贷款来计算,全国性的地方债仅一年利息支出就高达1.2万亿元(按一年期贷款利率6%)。而据财政部最新公布的《2012年全国土地出让收支情况》数据测算,2012年实际使用土地出让收益接近6000亿元。土地出让净收入连支付地方债的年利息都不够。 透过数据可以发现,随着土地资源出让规模的缩小,地方政府债务偿还的资金来源渠道也越来越窄,一些地方即便将土地出让收入全部用于偿还债务也是“资不抵债”,整体债务负担仍较重。 因此,地方债的相关责任方,必须要考虑如何解决地方的债务难题。 笔者认为,解决地方债务问题有三个方面的事情要做:一是改革现行地方政府的财税体制,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各级政府应建立细化的债务预算和收支计划,严格债务资金使用管理;二是改变对地方政府官员政绩考核的机制,特别是要把债务风险指标也纳入考核指标体系,要跟政绩挂钩;三是探索地方政府规范和阳光的融资渠道,
可以考虑适时推出市政债券。发行市政债券可明确地方政府和融资平台公司之间的权责关系,使地方政府性债务显性化、阳光化,更有利于地方政府债务的风险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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