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中有一种假设,认为“收入=效用=幸福”。其理论内涵为:理性经济人的一切行为都在追逐“效用最大化”。民众收入越高,可拥有和消费的商品组合也越多,由之获取的效用便更大,自然应当更幸福。 然而,这种貌似完美的逻辑,却被多国的发展实践无情击破。有调查显示,从1958年到1991年,日本的人均GDP增长了6倍,而平均的生活满意度却几乎未曾改变。1946年至1991年,美国人均收入从1.1万美元增至2.7万美元,幸福指标反而小幅缩水。据此,经济学家伊斯特林进一步验证出居民收入与幸福度的相关性并不显著,于1974年提出著名的“收入—幸福悖论”。 中国经济总量已经跃升为世界第二,2012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更达到24565元,较2001年的6860元大幅增长了258%。同时有相关调查显示,中国民众生活满意度从2002年的5.27升至2007年的5.82,之后又缓慢回落至2010年的5.58。尽管基于“自陈报告”的统计研究的信度与效度尚待优化,但民众的主观幸福并未与经济增长同步提速,确是事实。 民生幸福与经济增长的“二律背反”使得人们开始对“幸福经济学”产生了兴趣。诺奖得主阿马蒂亚?森就曾指出,“不管经济学如何发展,她最终要回答的是人类如何才会幸福的问题”。但是,将幸福的“软概念”嵌入经济学的“硬体系”,并非易事。好比“天气”需借助温度、风力、颗粒物等多重客观指标给予表述,幸福也应由多元可观察、可测量的元素组成。 “幸福经济学”当依四个维度展开。一曰“利”。在现阶段,抛开物质条件片面谈主观幸福感是不现实的。收入与财富的积淀,依然是获取幸福的重要源泉。二曰“名”。同等收入条件下,个人获得社会认可与尊重的差别,是形成幸福感差距的关键因素。三曰“交往”。有人请“积极心理学之父”马丁?塞利格曼用一个词描述积极心理学的主旨,得到的答案是“他人”。当更多的“时间”“精力”配置到家庭、朋友、社会公益等人际方面,就会体验到的亲情、友情、爱心对幸福感至关重要。四曰“安康”。老子有问,“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这在当下仍是最需回答也是最难回答的问题。健康与安全的投入才会获得最为丰沛的幸福回报。 于个人而言,“找到幸福是一切行为的最后目的”。实现目的的关键,在于“修己”二字。将个人有限的时间与精力,恰当而有分寸地配置于“利”与“名”、“交往”与“安康”之中,方能把人生的物质理想融入国家富强与民族振兴的伟业中,实现主观幸福感的效用最大化。 “修己”固然不可或缺,政府的公共财政政策又该如何“助幸”?英国经济学家理查德明确提倡,不仅要把幸福作为个人选择的标准,而且应该作为衡量政府公共政策的唯一标准。近年来,各级政府财政支出日益“民生化”。而从“幸福经济学”的维度出发,“民生倾斜”不等于“幸福倾斜”,还需要有针对性地提升民众幸福感受,让公共财政政策更有的放矢。 一方面,实证研究表明,相对收入差距对个人幸福的影响,远大于绝对收入值。因此,财税政策在刺激总体“利”增的基础上,更应强化转移支付功能,缩小分配差距的鸿沟。另一方面,财税支出必须加大教育与文化支出,为个人成“名”追梦、共享人生出彩的机会,创造更加自由、更加公平的舞台。出身不同阶层、不同背景的孩子们,只有享有基本均衡的受教育权,才会心静无扰,专注于梦想的追逐;来自不同地域、不同行业的青年们,能够在激烈竞争中感悟到人际的和谐与情绪的积极,才会澎湃起更多、更高层次的幸福体验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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