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被公众寄予厚望的公车改革试点工作进入减速区间。给公车改革提速,需要更多正能量。我在欧洲常驻时,曾真切感受过公车使用的正能量。
一次去捷克议会采访,为表示气派和郑重,特意开了单位配备的奥迪轿车前往。可没想,议员们很少使用公车,去议会大都坐公交车,而且议会大楼门前道路狭窄,停车位紧张。那天,只有我开着“华丽丽”的奥迪车,“华丽丽”地在议会办公楼旁一遍遍地找车位,极其“不合群”。
我不禁感叹,老外们在用公车这件事上真“省”!其实不只中欧小国捷克,不少欧洲富国在这一问题上都很“小气”。
在北欧富国芬兰,公车只限执行公务时使用,正常上下班和个人私事不能无偿使用。若想私用也可以,但得照单纳税。在德国也一样,凡是因私用车造成的费用,例如汽油费、维修保养费、停车费、磨损费,一律由用车人自掏腰包承担。德国政府接待外国元首有时还得包租礼宾车。
其实,十几、二十年前芬兰也像中国一样,养了不少公车和专职司机,但公车开支成本是打车的3到4倍。于是,当地政府大量削减公车数量,司局级官员执行公务时改打出租车。出租车公司和银行共同发行车卡,卡上有单位名称和编号,公务员乘车刷卡后可得到发票凭证,签字后定期报送财务部门核实并结算。因此在欧洲特别是北欧,人们时常能发现混迹在公交大军中的高级政府官员。
在许多欧洲国家,公车不私用,已成为一种自觉行为。不仅如此,自觉意识的背后更有制度的强力约束。官员一旦被抓到公车私用,后果很严重。上世纪90年代,意大利西西里岛墨西拿市市长布赞卡就因公车私用,被意大利消费者协会联合会告上法庭。尽管布赞卡认为自己没有过错,特别是他还支付了往返汽油费,但仍被判入狱6个月。如此震慑,如此严厉的制度约束,让不少想公车私用的人望而却步。
值得注意的是,在公务用车上,欧洲国家纷纷彰显“爱国主义”。一次,我去捷克外交部办事,停稳单位给我配备的奥迪车后,发现周遭一水的“斯柯达”。“斯柯达”是捷克的百年国牌,大部分捷克上班族和公务员都开这种品牌的轿车。
由此可见,公车改革之所以难,很大程度难在自觉意识未能唤起,法律震慑力度不够,对权力制约不足,公众的社会监督缺失。从欧洲式的正能量中汲取力量,或可减少乃至杜绝“车轮上的腐败”。摘编自《新华每日电讯》6月21日文/丁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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