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北京媒体近日报道,今年下半年,纯电动汽车将在北京上市,但据北京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市民购纯电动车也须参加摇号”。而此前,北京市新能源汽车发展促进中心副主任陈贵如曾经透露,北京市将于上半年陆续出台鼓励私人购买纯电动小客车的政策,包括补贴标准、购买纯电动车无需摇号等。从“无需摇号”到“必须参加摇号”,地方有关部门在电动汽车私人购买政策制定上的“摇摆”让人看不懂。 2011年年底,财政部等四部门曾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在落实好中央试点政策的同时,要积极研究针对新能源汽车落实免除车牌拍卖、摇号、限行等限制措施,并出台停车费、电价、道路通行费等扶持政策,广泛调动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购买、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积极性。” 电动汽车仍要摇号的政策方向,与四部门精神明显不符,国家产业政策如何在地方不受干扰地顺利落地成为难题。这种局面以前也曾经出现过,记得2006年年初,新华社报道了发改委、公安部、财政部等六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地方取消一切针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在行驶线路和出租汽车运营等方面的限制。新华社的报道当时引发广大网民的共鸣,因为虽然国家有关部门三令五申,但当时全国居然有80多个城市我行我素,对小排量汽车的运营和使用横加限制,从中折射出危险的“红灯失禁”现象。 同理,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早已公布。地方应当积极配合这一国家战略,全力为新能源汽车的落地搭建好政策入口。需要警惕的是地方部门各管一边的政策制定思路:我只管治理拥堵,你只管治理雾霾,他只管产业发展,如果都从各自考核任务出发制定政策,国家宏观层面的战略规划将受到极大干扰。 2012至2013年度《中国汽车社会蓝皮书》指出,未来汽车的发展及其走向并不是由作为汽车产业主要角色的生产厂商和消费者来决定,而是由城市空间来决定,更具体地是由各城市的决策部门和政策决定的。中央政府应该制订全面的汽车社会发展规划,把汽车相关的不同方面纳入整体规划,特别是解决汽车产业与城市管理之间的矛盾,统合不同部门汽车相关政策,使得这些政策不再出现不兼容的问题,确保汽车社会能够可持续发展。记者认为,这一判断是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说白了就是要加强汽车社会顶层设计,尽力避免由于缺乏在汽车社会层面进行战略协调的执行部门,国内汽车产业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与地方对汽车社会的管理形成“两张皮”。 同样值得警惕的是地方对于限行等行政强制手段的运用有升级的趋势。例如石家庄市于近日印发了《石家庄市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根据该建议方案,石家庄拟自2014年市区内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该项政策建议经过媒体报道引发巨大争议。地方政府部门在消费者缴纳了全额的车辆购置税、车船税、保险等之后,突然酝酿单、双号限行,这种对公民合法财产使用权的“征用”未免有些太随意,即使出发点是治堵、治霾,是好的。而北京在2008年奥运会后关于单、双号大讨论已经证明,单、双号限行是用静态拥堵掩盖动态拥堵,是用简单粗暴的行政命令掩盖交通精细化管理和公交供给的不足,同时对公民合法财产使用权造成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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