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月21日举行的第二届中国(广州)国际金融交易?博览会上,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完成了近2000吨自愿碳减排量交易,不少机构和个人购买了减排量,每吨减排量价格为35元。
6月18日,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正式运行,这是国内第一个正式运行的强制碳市场,也标志着中国碳市场建设迈出关键性一步。与国外碳市场最大的不同点在于,深圳碳市场鼓励允许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参与交易。个人投资者首次投资的门槛为3000元。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碳排放国,中国已积极采取一系列措施。2011年10月底,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开展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批准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深圳等7个省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在7个试点启动运行后,经过一定的经验积累,最终目标是建立全国碳交易市场体系。有预测称,中国有望成为全球第二大碳交易市场,覆盖7亿吨碳排放。
那么,中国区域性碳排放交易体系的启动会给国际碳市场带来怎样的影响?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最大的正面影响是有助于缓解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U
ETS)的碳信用过剩问题。据估计,中国7个碳交易试点省市每年碳信用额度需求约为500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这其中大部分可以由退出清洁发展机制(CDM)并获得国内核证的减排项目来提供。也就是说,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启动有望消化一部分过剩的欧盟碳信用。
受到欧债危机冲击和配额供应过量等因素影响,全球最大的碳市场——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U
ETS)持续低迷。从2013年初至今,欧盟内部对于“折量拍卖”的救市计划存在着较大分歧,主要的矛盾焦点在于干预碳交易市场的合法性及具体干预方案。由于4月中旬欧洲议会否决了“折量拍卖”计划,导致欧盟碳排放配额(EUA)的价格一度跌至2.7欧元/吨;6月19日,欧洲议会环境委员会投票通过暂时延迟发放9亿吨碳配额,因而在此之前,EUA的价格也逐渐回升至4.7欧元/吨。但这并不意味着“折量拍卖”的计划可以正式实施,还需要等到7月初欧洲议会的投票通过以及欧盟成员国的同意。
除了EU
ETS外,近年来多个国家性、区域性的碳排放交易体系已经建立或将要实施,如新西兰碳排放交易体系(2008年)、美国的区域温室气体倡议(RGGI)(2009年)、澳大利亚实施的碳价格机制(CPM)(2012年)、美国和加拿大的西部气候倡议(WCI)(2013年)、韩国的碳排放交易体系(2015年)等。其中,澳大利亚在2012年8月与欧盟签订协议,从2015年7月起,碳价格与EU
ETS挂钩。也就是说,EU
ETS的发展情况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澳大利亚碳市场的命运。澳大利亚之前公布的财政预算预计,2015年碳价为29澳元,这将为政府带来94亿澳元的财政收入,然而面对疲软的欧盟碳市场,澳大利亚大幅度下调了2015年的碳价格预期,下降幅度约为58%。
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的未来前景仍较乐观。但需要注意的是,要避免像欧盟那样产生大量的配额过剩而导致碳价格过低的情况,也就是说要考虑增加配额流动性和扩大市场规模的问题。
目前,中国的区域性碳排放交易体系仍处于起步阶段,配额总量控制指标的设定需要扎实的企业排放数据作为基础,仍需较长一段时间的尝试与摸索。因此,在大量配额过剩的情况下,是否允许下调配额限量值得我们深思,例如RGGI在经历了3年的实践后发现,相对于实际碳排放水平而言,配额明显供给过度,于是决定下调配额总量上限。
另外,随着7个试点省市碳排放交易市场先后正式启动,各省市的配额是否允许跨省市交易,即各省市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对接问题也有待进一步探讨。各省市试点是为了今后建立全国统一的碳排放交易体系,如果当地的企业只允许在当地进行碳交易,搞“地方保护主义”的话,那么这将会是从区域推向全国的最大阻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