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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20 作者:王召(北京大学经济中心宏观组研究员)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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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信贷作为顺应时代发展的产物,正在受到我国银行业的高度重视。绿色信贷是对传统信贷一种替代,是在原有版本基础上融入生态文明理念之后的升级换代版本。基于这样的认识,银行业须学会做好绿色信贷加减法。
近年来,我国环境形势趋于严峻,特别是由于近期中东部地区雾霾天气频现,导致社会公众对环境质量的高度担忧。在多年环保治理效果并不显著的情况下,人们开始期待通过银行信贷发挥作用,试图将绿色理念贯穿在整个国家的经济建设当中。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最近中央政治局在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时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绿色消费,积极推进产能过剩行业调整,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强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这对于银行来说,虽然存在挑战,但更多却是一种机遇。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要想充分发挥绿色信贷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必须对其有较为科学而全面的认识。毋庸置疑,绿色信贷与社会公众对于生态文明的认识密不可分。 18世纪以来,人类的工业文明达到了一个崭新的高度,但为此也付出了惨重的代价。面对环境污染、资源耗竭、生态失衡等全球性环境问题,人们普遍认识到过去陈旧的生产和消费方式对于环境的破坏和压力。为了追求环境与人类的和谐共存,国际社会开始倡导可持续发展理念。而在我国,生态文明已经成为党的十八大文件的重要内容,并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个方面和全过程。 绿色信贷作为顺应时代发展的必然产物,正在受到我国银行业监管部门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重视。自去年年初出台《绿色信贷指引》(银监发【2012】4号)之后,银监会又于今年出台了《关于绿色信贷工作的意见》(银监办发【2013】40号),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以绿色信贷为抓手,积极调整信贷结构,有效防范环境与社会风险,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由于建设生态文明、发展绿色经济主要包括发展生态经济、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三大方面,所以,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通过绿色信贷的发放,达到推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效果。 需要说明的是,仍有一些银行业金融机构没有认清绿色信贷的科学内涵,将其与寻找几个绿色、低碳企业或项目并为之贷款混为一谈;或者似是而非认为,既然绿色信贷是一项全新业务,就必须在原有信贷政策之外另行制定一套绿色信贷政策,甚者还要成立相应专职部门,以及整个机构层面的绿色信贷委员会。实际上,绿色信贷是对传统信贷一种替代,是在原有版本基础上融入生态文明理念之后的升级换代版本。 基于这样的认识,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学会做好绿色信贷加减法。所谓绿色信贷加法,就是要确保新增信贷支持低排放甚至零排放的企业或项目,如果企业或项目的建设、生产或者经营任何一个环节存在高污染、高能耗风险,可能显著破坏生态环境和公众健康,就应避免提供贷款。所谓绿色信贷减法,是指贷款发放以后,银行业金融机构一旦发现贷款企业或项目存在环境风险,不符合国家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要求,就应采取措施压缩贷款,或者要求追加风险缓释、加收惩罚性利率,甚至直接全部收回贷款。 值得一提的是,在监管部门的引领下,银行业金融机构最近几年彼此相互启发,积极实践,已经在绿色信贷领域有所成就,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及赞许。 如,民生银行,通过调整信贷政策,实现了针对“节能减排”和“绿色信贷”的全流程管理。一方面,民生银行严控“两高一剩”行业贷款规模,要求贷款增长率远低于全行总体贷款增长目标,同时对产能过剩行业授信采取名单制管理。另一方面,成立绿色信贷专营机构,集中优势资源,重点开拓节能环保、新能源、低碳行业等领域的业务;积极推动金融创新,充当“节能环保企业孵化器”,为绿色环保企业提供个性化金融解决方案,满足不同类别、不同发展阶段企业的多元化金融需求;建立绿色审批通道,提高绿色中小企业的融资效率。 可以说,通过甄选节能环保领域中的精英企业进行重点扶持,民生银行绿色信贷支持的企业几乎涉及国家节能减排和绿色环保的所有领域,形成了大量成功案例,广泛涉及水处理类企业(如浦华环保有限公司)、大气污染治理类企业(如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博奇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固体废弃物治理类企业(如北京桑德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土壤修复类企业(如北京建工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清洁能源类企业(如中油中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中石油天然气管道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环保产品制造类企业(如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斯顿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等等。这些企业在银行信贷支持下,为国家节能减排和绿色环保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再以招商银行为例,由于高度重视绿色信贷业务的效率,因此要求将信贷客户和项目贷款进行环境风险分类,在信贷系统中完成系统标识,并在客户准入、风险分类、贷后管理中相应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以实现对环境风险的精细化管理。目前,按照行内《对公贷款绿色信贷分类管理办法》,招商银行已对全部对公贷款进行了“四色”分类,即环保绿色贷款(环境友好型)、环保蓝色贷款(环保合格型)、环保黄色贷款(环保关注型)以及环保红色贷款(环保缺失型),并运用贷款限额、风险权重以及经济资本占用比率等手段,不断推动环保绿色和环保蓝色贷款所占比重的上升。 总而言之,在银行业的共同努力下,绿色信贷已经在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崭露头角。截至2012年末,21家主要银行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新兴产业贷款余额1.8万亿元,贷款增速明显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但是,我国绿色信贷发展尚只能用方兴未艾形容,还存在不少影响其健康发展的障碍或误区。 一方面,目前绿色信贷标准过于综合、原则,如果仅靠银行业金融机构自身力量,势必难以确定准确的环保标准和环境风险评级,从而降低了绿色信贷的可操作性;同时,由于缺乏统一的绿色信贷统计方法和统计口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绿色信贷统计将难以保证准确和相互比较。更令人担忧的是,统计上的不准确将使社会公众对于绿色信贷发展程度不甚了了,毋庸说政府部门据此修正和调整政策并加大补贴和优惠力度。 另一方面,银行业绿色信贷一味追捧大企业、大项目,但对创新型小微企业以及能够进入千家万户的环保产品关注不多。众所周知。除了支持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之外,很多银行“一窝蜂”式将信贷投入新能源领域,包括核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等,以致个别新能源领域产能过剩,贷款风险积聚。以光伏产品为例,由于全球光伏产品价格暴跌,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最终宣布破产,拖欠多家银行大量贷款。与此同时,今年一季度,我国清洁技术行业仅披露了4起融资案例,分别是联合环境、赛诺水务、科盛环保科技以及华杉环保4家水处理相关企业,融资总额6092万美元,投资数量及规模持续处于较低水平。 针对绿色信贷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建议,应当“完善标准,做大蛋糕,加强引导”。 首先,科学的绿色信贷标准以及准确的绿色信贷统计是强化激励和约束的前提条件。为此,监管部门可以充分借鉴国际上比较成熟的相关信贷准则,推动建立绿色信贷指导目录,明确环境风险评级标准以及统计口径。 其次,做大绿色信贷蛋糕,至少还需要财税、金融监管以及环保等部门联手发力。鉴于目前大多数绿色信贷项目收益不高,且将银行信贷投向环保类小微企业的风险仍然较高,建议财税部门应当出台诸如财政贴息、税收减免、税前计提准备、坏账自主核销等优惠政策,以及提供风险补偿和设立担保基金等措施,增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信贷的内生动力。 与此同时,监管部门也应针对绿色信贷采取产异化政策。由于绿色信贷降低了环境风险和社会风险,因此应考虑在第二支柱降低其资本占用,相反,对投向高污染等环境和社会风险较大领域的贷款提高资本占用,促进银行业不断增加绿色信贷在整个信贷中的比重。 最后,产业政策部门还要充分发挥好指挥棒作用,引导银行业在发展绿色信贷过程坚持开展特色化经营,避免过分扎堆某类企业或项目,应从无锡尚德破产中充分吸取教训,积极开动脑筋,避免曲高和寡,特别是让绿色信贷为小微企业发展开辟一片新的天地,同时让更多有利健康的绿色产品进入寻常百姓家庭。 例如,通过使用具有高科技含量的净水机,不但可以去除日常饮用水中的余氯、重金属、细菌等有害物质,而且还可以保留矿物质等微量元素,保持了水的自然活性,是标准更高的健康水。那么,我们银行业的绿色信贷可否多花些心思,做到举一反三,在支持那些有助于改善百姓健康的产品或项目的发展中积极贡献自己的力量? 再比如,节能灯具虽然电能消耗少、使用寿命长,但在销售价格上却高得吓人,买一个节能灯的价钱差不多相当于买十个白炽灯。那么,我们银行业的绿色信贷是否可以独辟蹊径,更有魄力地支持那些具备一定财务实力的大中型企业加大研发力度、降低材料成本,或者独具慧眼支持那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小微企业扩大生产规模,从而使节能灯全面替代白炽灯进入百姓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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