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约有2.64亿的农业户籍人口生活在城镇,在“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提高这部分人口的生活质量将是工作的首要任务。中国家庭金融调查发现这部分人群有一个明显的特征,即储蓄率偏低是一种被迫适从。 从收入角度来看,高收入的家庭储蓄率更高。数据显示,55%的家庭没有或几乎没有储蓄,而同时中国收入最高的10%的家庭储蓄率高达60.6%,其储蓄额占储蓄总额的74.9%。从户籍属性看,农村到城镇流动人口家庭储蓄率为11%,而城镇家庭储蓄率为41%,农村到城镇的流动人口家庭储蓄率仅为城镇家庭的1/4左右。 导致流动人口家庭储蓄率低的原因,首当其冲的是通胀对生活成本的抬高侵蚀其本身就过低的收入,使其难有结余。数据显示,流动人口家庭总收入和总消费分别为50276元和44828元,城镇家庭分别为90688元和53543元。当前真实通胀水平抬高了所有人的生活成本,使流动人口家庭城市虽生活节俭,但却因收入水平过低而难有结余。如对满足生存必需的消费(食物和衣着),流动人口家庭人均食品支出为3000元,低于城镇家庭人均食品消费水平5100元,农村流动人口家庭食品消费处于节俭状态。人均衣着支出,流动人口家庭为682元,城镇家庭为1167元,城镇家庭人均衣着支出几乎是流动人口家庭的2倍。 而流动人口低收入,除劳动力市场歧视外,如旨在保护本地劳动力的户籍束缚使流动就业人口难以进入收入水平相对高的领域,政府的转移性收入也加大流动人口家庭和城镇家庭的收入差距。通常而言,在社会保障缺乏的情况下,预防性储蓄动机会更强烈,但是我们看到的是流动人口家庭低储蓄率与低社会保障共存的矛盾状态。 具体而言,由于户籍制度的原因将导致农村流动人口家庭教育支出负担高于城镇家庭。流动人口家庭教育支出占总收入比重为8%,人均教育支出为1138元,其中农村到外市县的家庭高达11%,人均教育支出为2293元,而城镇家庭仅为5%,人均教育支出为1453元,可见是否拥有本地户籍对家庭教育支出影响巨大。 同时,流动人口的社会养老保障覆盖面窄,并且保障水平低。62%的流动人口没有任何形式的社会养老保障,而城镇人口中有88%的人口拥有社会养老保险或离退休工资。在已领取养老保险和离退休金的流动人口家庭,年养老金和离退休收入只有5139元,而城镇家庭高达17730元。对于医疗保障,流动人口为79%,城镇人口为91%。流动人口医保报销比率为35%,其中农村家庭仅为8%,而城镇家庭为42%。流动人口失业保险覆盖率也低于城镇人口。显然,一旦流动家庭成员生病或是失业,储蓄的缺乏会对他们的正常生活造成极大的冲击。 总之,人口老龄化使劳动力供给偏紧下,对劳动力的吸附能力将成为衡量一个城市竞争力的重要指标,因为流动人口带来的不单是流入地的公共福利支出,更是一种劳动力稀缺资源的输入和财富创造能力。因此,加强公共服务均等化,摒弃以户籍配置社保福利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吸引更多适龄劳动力参与城市建设,既可缓解本外地人基于身份下的矛盾冲突,又能增加城市的财富创造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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