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新一轮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方案正式面世,对新股发行体制进行了全面改革,可以说是近年来改革力度最大的一次。而这一系列的“组合拳”,将有效遏制高定价和“炒新”风气。 此次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将新股发行时机交由发行人及其承销机构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决定,新股发行节奏将由市场自主调节。应该说,此次改革把发行时点交由企业自主决定,迈出了市场化的一大步。 同时,还提出“积极探索和鼓励企业以发行普通股之外的其他股权形式或以股债结合的方式融资”。此前,中国证监会还放宽了企业赴境外上市的门槛,国务院近期也将扩大“新三板”试点纳入今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相信这些举措将有效改变“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困境。 新股发行中的“三高”问题一直被各方所诟病。笔者认为,市场热议的新股“三高”实质上只是“一高”,即发行价格高。我们看到,此次对抑制发行价过高可谓多管齐下。其中的一个突出亮点是推出了一系列打击高价发行的措施,具体看,包括新股发行节奏由市场调节,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要和发行价挂钩,建立以新股发行价为比较基准的上市首日停牌机制压缩二级市场炒作空间等。 新股发行价格问题,必须由市场去约束。我们看到,本轮改革将定价权交还给市场,交还给投资者,强化了新股发行定价过程中的市场约束。从长期看,只有投资主体基于自身利益,认真判断企业投资价值,理性定价,不盲目跟风,不盲信谣言,“炒新”、“炒小”的投资习惯得到真正改变,新股“三高”魔咒才能真正被打破。 还有一点值得关注,方案明确,发行人控股股东、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发行定价过高,上市后一段时间内破发的,上述人员要延长持股锁定期。 长期以来,A股市场企业上市常被贴上“圈钱”的标签,原因就在于企业高价发行募得巨资后,高管频频套现,投资者利益受损。由于在新股定价过程中,控股股东、董事、高管的作用显著,改革方案特别加大了对此类人员的约束力,使其持股锁定期与股价挂钩,可以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笔者认为,可以预期的是,这些监管措施和监管执法力度所形成的“组合拳”,将会对高定价和“炒新”风气形成明显的遏制作用。 当然,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是一个不断完善、持续深化的过程。对监管层来说,必须继续坚持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督促市场主体归位尽责,完善市场自我调节和制衡约束机制,加强行为监管、事后问责和社会监督,为市场更好发挥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创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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