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安徽省国资委日前其省属企业“互买产品”,其背景正是当前许多地方国企陷入盈利下降甚至亏损的境地。 统计表明,今年1-4月,国有企业累计实现利润6891.3亿元,其中央企为5362.4亿元,同比增长12.8%。地方国企1528.9亿元,同比下降14.7%。由此可见,相较央企而言,一些地方国企遇到的问题更严重。如安徽国资委“病急乱投医”的行为,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既有通过关联企业实现账目“粉饰太平”之嫌,又容易引发新一轮“三角债”的纠缠。 之所以地方国企的日子更不好过,可以归结为多方面原因。首先,与庞大的央企相比,地方国企由于“船小好调头”,因此在跟随政府政策方面更加紧密。在经济上升阶段,这会有利于其充分利用政策资源,但在经济增速下滑时,或者政策导向出现偏差时,则其更容易陷入经营困境。典型的案例,就是前几年,在政策激励下的光伏产业一拥而上,甚至许多不具备资源优势的地方政府也投入其中,在“依靠国外赚取利润、弥补国内损失的”发展方式下,很多地方国企都在其中受到大喜大悲的冲击。长远来看,该行业的“央企进”和“地方国企与民企退”的趋势更加明显。 其次,与央企相比而言,地方国企与政府的关系更加纠结,也更易受到行政干预的影响。实际上,多数地方的国企高管聘用,都要经过上级组织部门和国资部门的批准。即便是更重视条线监管的地方国有金融机构,也不能豁免。例如,2011年的齐鲁银行事件发生后,是由济南市委组织部进行了新的人事任免,这也是地方金融机构人事管理中的普遍现象。由此可见,非市场化的职业管理者选拔机制,自然难以适应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 还有,中央和地方国企也存在内在发展张力。一方面,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企业逐渐脱离地方管理,另一方面,许多地方国企逐渐被中央、省属大型企业兼并,失去控股地位。在此背景下,二者之间的矛盾实际上体现了中央和地方的利益协调问题。例如,前几年在电力行业就出现类似事件,包括陕西地电和国家电网发生武斗、内蒙古电企指责国家电网等。 应该说,无论是否存在争议,央企的改革方向相对比较明确,就是以把握重大战略性的经济命脉行业为主,而地方国企的改革思路则还很模糊,地方国有资产的管理模式也是千差万别,优质扩张与效率低下并存。今后首先应对地方国企明确具体的改革和发展政策,出台规范和促进其改革发展的意见。在此基础上,我们认为,地方国企将来应该向两个方向发展:一是多数属于竞争性领域的国企,应进一步推动市场化运营,真正实现高管任免的非行政化,尽可能脱离政府干预和政策依赖;二是与居民生活相关的城市建设等领域的国企,逐渐摆脱地方政府“城市经营平台”的角色,引入更多与民营资本合作共赢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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