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批转发改委《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增加了市场对改革的期待。根据《意见》,未来的经济改革将推进制定存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建立健全金融机构经营失败风险补偿和分担机制,形成有效的风险处置和市场退出机制。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日趋成熟,深度推进利率市场化等金融体制改革日益迫切,存款保险制度已经成为改革路上必须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过去一段时间,中国人民银行已经开始尝试用各种手段,让银行的存贷款利率有更多可操作的空间,金融市场稳定的反馈证明了这种尝试的成功和进一步探索的可能性。全面推进利率市场化时机已经成熟,已成为市场的共识。 若想全面推动利率市场化,必须改变当前银行生存现状,构建一套以市场运作模式为基准的游戏规则,存款保险制度正是这个游戏规则的基石。这样基础制度性的建设若不能尽快先行,其余的改革将无从着手。 既然全面推进利率市场化是我国金融业发展的必经之路,就应该尽快将存款保险制度落到实处,通过市场的考验来不断修正和完善。对于实施的过程,市场人士已经多次建议,可以考虑在金融市场较成熟的一些金融改革试点区内先小范围尝试,再全面铺开。 当制度上的过度保护被撤去,当利润增幅从超常步入常态,金融和实体经济将会出现一种新的平衡关系。只有这种新的平衡才能突破当前经济发展中出现的诸多壁垒,让金融和实体经济双双走向下一个良性循环。 不可否认,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会增加一些机构的成本,从“温床式”的计划经济到优胜劣汰的市场经济,会让不少机构的生存现状发生彻底改变。这样的变化、波动乃至阵痛是任何形式的改革都无法规避的成本。过去的改革证明,只要对长期有利的举措,就必须放弃短期利益忍痛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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