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围绕转变政府职能通过一批法律修正案草案和废止、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日前国务院分两批共取消和下放了133项行政审批事项,颁布了《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其中,有16项拟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涉及需要修改法律,117项涉及需要修改行政法规。为有序推进这项工作,把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各项措施尽快落到实处,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税收征收管理法》等12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和国务院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草案。同时,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这次修改法律、行政法规时,进一步健全了有关监管制度。 对行政审批,老百姓多有怨言,“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是他们对其不满的形象描述——过多过繁且不透明的行政审批,成为吃、喝、卡、拿,甚至腐败的重要源头。于是,各种匪夷所思的现象层出不穷:为了绕开或利用各类行政审批在竞争中获取利益,享受更多资源和政策倾斜的特权,企业请政府、下级请上级、地方请中央,礼品升级,饭店爆满……究其原因,是政府权责定位不清、决策不透明,将该交给市场和社会的权力紧握不放,管得太多太细,扼杀了市场活力。更有甚者,因为个别人公权力的滥用,使行政审批沦为个人逐利的手段。 事实上,作为行政体制改革的重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已经推行了12年,包括日前颁布的《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自2001年以来,国务院已经分7批取消和调整了2630项行政审批项目。可以说,通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府转变职能的工作目标已初见成效。不过,现实地看,一方面,尽管审批总项目不断减少,但在改革进入深水区的今天,留下的审批项目不少是多年啃不动的
“硬骨头”,改革的难度和阻力越来越大。另一方面,改革不彻底导致许多好的政策出现走形,譬如,一些审批职能名义上从政府部门转移到下属学会或协会等单位,但实际仍由部门掌控,不仅未减少审批,反而增加了环节和一些强制性、随意性的事业收费服务;再如一些被废止的审批项目通过“打包”,进入其他审批项目,等等。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当务之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宗旨,是将市场和社会的权力都交还给市场和社会,凡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能用市场机制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问题,都不应该有行政干预。政府在转变职能,重新架构责权的改革中,应进一步科学梳理、明确界定各级政府间和政府部门间的职、权、责,并通过立法方式予以固定。同时,对行政审批全面推进全程信息公开,保证决策透明,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最大限度地减少公职人员的自由裁量权。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质是自我限权,而这是一个充满痛苦的过程,要破除既得利益的阻碍,就必须啃“硬骨头”,攻坚硬仗阻挡在前,决不能半途而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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