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锐风电大股东必须赔偿投资者
2013-05-31   作者:周科竞  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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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锐风电涉嫌财务造假,如果参照万福生科的赔偿方案,控股股东需要质押股票13.08亿股,保荐机构需要预先拿出现金73亿元。恐怕两者都赔不起,最后谁为投资者买单,成为一个难以抉择的问题。
  华锐风电发行价格每股90元,其后经过两次分红,一次是10股送10股派10元现金,税后为8元,第二次是10股转增10股派3.5元现金,税后为3.15元,经过两次除权除息,发行价格变为22.14元,现在的最新股价为5.58元,跌幅为74.8%。如果是一级市场认购了华锐风电新股的投资者,在最低价4.75元卖出了持股,单股亏损理论上达到17.39元。
  如果按照流通股本4.2亿股计算,保荐机构需要拿出73亿元现金用于赔偿投资者的准备资金,按照当前最新股价5.58元计算,控股股东需要拿出13.08亿股用于赔偿给投资者的担保物;但是根据华锐风电的股本结构,华锐风电第一大股东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总共才持有6.7796亿股,即使加上第二大股东的4.8亿股仍然不够,再往后面都是各种投资公司,不知道他们肯不肯拿出股票来赔偿给普通投资者。
  现在的情况是,华锐风电的控股股东要想赔偿投资者的损失,不仅全部股权都要丢失,还得另外想办法。据本栏的理解,如果不是压力实在太大,控股股东是不太可能另掏腰包赔偿投资者的。
  现在的问题是,华锐风电如果最终被认定财务造假,还会不会效仿万福生科模式赔偿投资者,如果继续赔,钱从哪里来?如果不赔,是不是今后其他造假上市的企业也不用赔?造假赔偿制度能否最终确立,华锐风电的解决方案很可能会一锤定音。
  本栏提出两个解决办法,一是由一直很沉默的投资者保护基金出面承担大股东赔偿后不够的部分,但是这事可行性不高,毕竟投资者保护基金愿不愿意掏钱很难说。二是由全体股东承担赔偿普通投资者的连带责任,再由上市公司向全体应获赔偿的投资者定向赠送股票,赠送数量为应获赔偿金额除以理论上的赔偿后除权价,优先用大股东持股支付,不足部分由上市公司增发支付,确定一个赔偿数量,这样就不存在大股东掏不起赔款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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