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对财政的贡献很大。近3年来,全国土地出让金分别是2.9万亿元、3.15万亿元、2.69万亿元。同时,房地产“五类”税收突破万亿大关,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提升至16.6%。如果再加上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中的房地产行业贡献,这一比重还将提升。但过于倚重土地资源的弊端也显而易见。 首先,非税收入占比过高,增加了财政收入的不稳定因素。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出台以及市场走势,都会对地方财政收入造成明显影响。 其次,土地财政不利于国民收入分配优化,抑制了民间投资。尤其是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收入,大多集中用于城市和城市近郊开发。一些农民因卖地一夜暴富,继而不思进取甚至挥霍浪费。 再次,卖地收入由本级政府“自收自支”,收支规范与监督机制缺位,致使楼堂馆所和“政绩工程”频现。同时,土地寻租空间较大,监管难度加大,公众反应强烈。更不能忽视的是在这一过程中,土地资源、财政资金浪费严重,与中央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要求背道而驰。 保护耕地、保护农民的合法土地权益,就必须叫停地方政府“没钱就卖地”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 一是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和政府职能,改革地方政府集土地管理与土地经营于一身的行政体制,分离政府经营土地的职能。严格管理和规范使用卖地资金,确保卖地收入更多地用于改善民生。 二是改革当前的财税体制,赋予地方政府基础设施项目发债权。按照事权和财权相匹配的原则,给予地方更多资金支持,化解地方债务隐性化问题,使其能够有财力支撑地方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三是在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中弱化GDP比重,更多考核社会民生建设等综合指标,这样才能扭转土地财政的不良政策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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