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是近来各方热议的话题。有憧憬也有争议。首先,我国的城镇化是否仍有提升空间?观点有分歧;其次,新型城镇化“新”在哪里?意见也莫衷一是。在此情形下,如何测度未来城镇化的提升空间,清晰界定并厘清新型城镇化的本质特征和发展路径,无疑具有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本报告第一部分探讨中国城镇化的发展空间,第二部分论述新型城镇化的特征和发展路径,第三部分指出新型城镇化战略下商业银行的机遇和挑战,最后一部分则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就我国未来城镇化是否有提升空间的问题,有学者主要从“我国的绝对城镇化率水平、工业化与城市化相对关系、第一产业劳动人口转移数量”三个角度来观察,认为,中国进一步城镇化的空间有限,中国的“后城镇化”可能会蜕变成经济增长的阻力。
对此,我们持相反观点。我们认为,中国的城镇化不但没有结束,而且还在进一步深化。当前我国城镇化正处于进一步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城镇化将是中国经济平稳快速发展的动力源泉所在。
首先,从世界范围内绝对城镇化率水平的比较看,中国城镇化率仍有进一步提高空间。
据世界银行公布数据,2011年高收入国家的城镇化率水平为80.50%,而2011年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我国城镇化率仅为51.27%,两者相差约30个百分点;就全球平均城镇化率水平比较来看,2011年全球的平均城镇化率水平为51.99%,我国的城镇化率也未能达到全球平均水平。
其次,从工业化和城镇化的相对比率看,我国的城镇化发展明显滞后于工业化,未来城镇化水平仍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美国发展经济学家钱纳里(Chenery,
Hollis
B)(1988,1989)在对二战后100多个国家的工业化率、城市化率数据研究后发现,当人均GDP小于100美元时,一国的城市化率与工业化率应大致持平;而当一国人均GDP突破1000美元的“贫困陷阱”进入中低收入国家行列后,城市化率就会领先工业化率近30个百分点,也即“中低收入”国家的城市化率与工业化率的比值通常约为1.3左右,且随着人均收入水平的进一步增长,城市化率与工业化率的比值相应呈现出上升态势。
世界银行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中国的城镇化率为50.50%、工业化率为46.61%,城镇化率与工业化率的比值仅为1.08。而同期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等发达经济体的城市化率与工业化率的平均比值约为3.4-3.5左右,显著高于我国现有的水平。即使是“金砖国家(BRICS)”巴西、俄罗斯、南非和印度,2011年底这些国家的城市化率除以工业化率的比值也分别达到了3.07、1.99、1.18和2.02。
对比世界银行公布的1989年-2011年间世界范围内的城镇化率/工业化率水平,中国的城镇化率与工业化率的比值甚至较“中低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还落后30到40个百分点。因此,相比于工业化进程,我国的城镇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最后,从第一产业“劳动力剩余”转移进度看,截至2028年之前,我国仍将处于“劳动力剩余”转移的城镇化进程之中。
由于城镇化的过程是农业人口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的过程,因此,在城乡二元结构向城市一元经济的转变过程中,第一产业“劳动力剩余”的转移速度往往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城镇化的进程。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第一产业从业人员比重走势看,在我国由“农业经济”向“现代工业经济”转变的进程中,第一产业(农业)人口的整体占比在降低,截至2011年我国第一产业从业人员比例(第一产业就业人员/全部就业人员)由1978年的70.5%降至34.8%。
同时我们发现,第一产业从业人员比例的变化率大致呈现出均值收敛的周期性变化态势,平均来看,1978-2011的34年间,第一产业从业人员比例的变化率均值为1.2左右。依据2011年末我国34.8%的第一产业人口从业人员比例算,如果要降至“中等收入国家”(人均GDP在6000-12000美元)14.8%的第一产业人口从业人员比例值,则至少还要17年(=(34.8-14.8)/1.2),也即至少要到2028年我国的第一产业“劳动力剩余”的城镇化转移进程才能达到“中等收入国家”水平。
新型城镇化作为“扩大内需、开启全新增长引擎”的重大战略意义,已经成为政策共识。但是,对于新型城镇化发展路径和它的本质特征,仍是众说纷纭。以下我们从城镇演变历史、城镇化过程中人类文明的变迁以及城镇化的本质目标三个角度梳理新型城镇化的逻辑。
1.新型城镇化是交易成本节约的服务便利化——“智慧城市”的实现
纵观城乡的历史性分野和城镇化的演变历程,城市与社会分工相伴而生,因交易成本节约的需要推动了人口、资源向城市空间的日益集聚,并最终因这种交易集聚而形成城市秩序。城镇化的演进过程就是交易成本不断削减并上升为制度化的过程。
相对于城市而言,乡村是一种低水平的集聚。随着资源、人口聚集后引致的交易日益广泛化,简单的“以物易物”等人格化直接交易成本越来越高、甚至变得不再可能。因此,与降低交易成本的技术、结构和制度安排相适应的城市秩序便应运而生。
在交易成本不断降低的条件下,受益于资源、人口聚集过程中带来的规模经济和集聚经济效应以及城市自身的经济实力,城镇化进程才得以继续推进。相反,如果城市秩序在节约交易成本的作用中运作不灵或渐失动力,则意味着城市将无法保持发展和维持活力,也即遭遇所谓的“逆城镇化”。
因此,从城市经济演变的理论框架看,城镇秩序的形成过程应是交易成本节约并上升为制度化的过程,现代城市兴起的主导力量是低成本交易聚集的结果,城镇化的演进应是交易成本不断削减的过程。
我们认为,未来致力于交易成本削减的新型城镇化,至少将涵盖“以促进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为核心的智能交通、健全城市医疗体系为主体的医疗信息化、以金融数据集中管控为代表的智慧金融及以数字城管为载体的政府服务、物流”等六大“智慧城市”建设领域。
2.新型城镇化是创新驱动的集约、环保、低碳化——“生态/绿色城市”的实现
从人类文明的演进历史看,生态文明是人类社会继“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后的新型文明形态。生态文明建设强调从技术、经济、社会、法制和文化各个方面对传统工业文明进行变革,实现经济、社会、自然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城市是生态文明的重要载体,建设低碳城市是推进生态文明发展的良好契机。未来我国的新型城镇化就是创新驱动下的集约、环保、低碳化的城市建设。
从中国既有的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历程看,中国用30多年时间走完了发达国家百年走的路,这被称为中国增长的奇迹。但是,在高增长的背后中国也付出了空间上“压缩式污染”的代价,西方发达国家分散在数百年中的污染,我们集中到了几十年间释放。在能源和环境危机的双重压力之下,未来中国城镇化遭遇的最大挑战,已经不是单一的如何实现工业化升级或“中等收入陷阱”的威胁,而亟须是在对“先污染后治理的”西方式工业文明的反省中,思考、选择一种全新可持续的发展模式,实现文明的转型与跨越。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要积极引导城镇化健康发展,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城镇化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当前,以美国的页岩气能源创新和绿色经济为代表的新经济革命,正从根本上推动着世界文明与经济发展的走向。而中国经济整体也正处于“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化、工业化叠加信息化”的战略发展阶段,在新型的城镇化建设过程中,中国亟须摒弃以往的造新城、盖高楼等“高能耗、高污染”的大干快上粗放发展模式,应通过坚持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四化”联动,积极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以节能减排作为结构调整和创新转型的重要突破口,加快发展循环经济、节能环保和绿色低碳产业,切实推动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建设生态/绿色城市。
3.新型城镇化本质是农业人口市民化,是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人的城市”的实现
二、三百年来,城镇化极大地改变和重塑了人类社会以及人类文明的整体面貌。曾经占绝对多数的庞大农村人口逐渐凋零,城市人口则不断膨胀。根据世界银行报告,从1960年到2011年末,全球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从33.4%上升至51.99%。时至今日,在全球范围内,人口和资源加速向城市聚集的趋势依然没有改变,从一定的意义上讲,整个农业文明向现代城市文明的进化史,就是一部农业人口市民化的演变历史。
在当前全球经济弱复苏导致外部有效需求乏力的国际环境下,通过有序推进以进城农民工市民化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尤其更加注重农民工在城镇的落户问题,从而充分释放以农业人口市民化为依托的巨大内需潜力,既是当下保持中国经济稳步可持续发展的切实选择,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应让改革发展的红利惠及全民”的必然要求。
“通过‘城乡融合’使社会全体成员的才能得到全面发展”。因此,新型城镇化的本质应是农业人口的市民化,是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积极稳妥推进以进城农民工市民化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是新形势下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切实需要。
在农业人口的市民化过程中,首先尤为注重的应是农业的转移就业问题。从城镇化的过程中农业人口向非农产业转移的过程看,城镇化的核心应是农民转移就业、农民转变身份。在这个农民工市民化的过程中,就业是前提,市民化是结果。考虑到我国的现状,劳动力市场对人力资本要求的提高,以及产业升级过程中带来的“技术对人的替代”,这就要求政府在稳妥推进应城镇化的同时,应构建更具包容性的公共服务均等化网络体系,为可能面临失业冲击的进城农民提供基本社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社会救助。应注重加强对教育的投入力度,尤其注重农民工子女的城市入学、失地农民的岗前培训和进城农民工的再就业培训,切实降低农业人口市民化进程中的“摩擦性失业、结构性失业”。
当然,考虑现阶段城镇化进程中我国城市既有的承载能力,短期内全部放开城乡户籍管制可能也不现实。如果短时期内完全实现农业转移人口进入并落户于城市,很可能将导致出现拉美快速城镇化过程中广泛形成的“城市贫民窟”现象,从而进一步加大了城镇化的转换成本。因而,推行渐进、有序的农业人口市民化道路,可能仍将是我国现阶段城镇化过程中的最优选择。
现代城巿的集聚首先是交易主体(人口)在空间上的公平、自由流动和聚集。没有交易主体(人口)公平、自由流动和聚集,就没有交易本身的集聚。因此,在农业人口市民化的过程中,积极推动“行为主体(人口)对公平机会以及由公平机会带来的公平机会的选择公共服务均等、共享建设,应是人口市民化过程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我们认为,在以进城农民工市民化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过程中,未来包括“意在使流动人口及其家庭可以享受与城市户籍居民身份统一、权利一致、地位平等的公共服务和权益保护,尤其是包括子女教育、住房保障、医疗保障及社会保障等”在内的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应是“人的城市化”的最重要体现。
综上所述,从交易成本节约并上升为制度化的城镇化演变历史看,未来的新型城镇化应是致力于交易成本节约的服务便利化;从人类社会由“农业文明-工业文明-生态文明”的传承、演绎进程看,未来的新型城镇化应是创新驱动型可持续发展的集约、低碳、环保化;通过有序推进以进城农民工市民化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尤其更加注重农民工在城镇的落户问题,新型城镇化的最终目的应是要实现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自由发展。这既是当下启动内需、转变中国经济发展方式的切实选择,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让改革发展的红利更多更公平惠及全民”的必然要求。
1.新型城镇化战略下商业银行的机遇
随着未来我国新型城镇化的进一步发展,人口、资本等生产要素也将实现空间的集聚和重构。在城乡二元经济向一元结构靠拢的全社会资源再分配的过程中,我国商业银行也将迎来新一轮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一方面,新型城镇化的发展为商业银行提供了全新的融资需求,伴随着劳动力、资本、技术、土地等生产要素的跨区域、跨市场流动,商业银行整体收入将继续保持增长;另一方面,受新型城镇化过程中要素重构、创新所推动,商业银行也在应对全新的金融需求和日益加剧的竞争压力中加大了金融创新力度,从而推动着自身的转型与跨越。
(1)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商业银行传统利息收入将稳定增长
首先,受益于“智慧城市、绿色城市”建设进程中投资需求的增长,商业银行的批发贷款业务收入有望稳定增长。与过去城镇化过程相比,新型城镇化驱动投资的效应有同有异。相同之处在于,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仍将继续开展、保障房等领域仍然是重点投资对象。银监会数据显示,2012年保障房建设贷款增长约39%,有力地支持了城镇化进程;据测算,“十二五”期间我国基础设施投资规模将达到50多万亿元,城镇化过程中的信贷需求将依然旺盛。不同之处在于未来我国经济将呈现明显的结构调整特征,包括城市布局结构、产业内结构、产业转移带来的区域结构、民生相关项目支出结构等,因而商业银行在开展传统授信业务中需要考虑结构变化的风险和契机。
具体来看,伴随着“智慧城市”有序推进,智能安防、智能交通、智慧医疗、智慧金融、电子政务化等领域的金融需求将明显增加;受建设节能环保、和谐友好的“绿色城市”所推动,中小城镇建设、生态城市建设的资金需求将会加大,其中,建筑节能、生态治理、园林绿化等领域的金融需求则会明显增长。“十二五”期间,我国节能环保的投入预计超过5万亿元,其中节能(含工业节能,建筑节能和交运节能)投入1.6万亿元,环保(含废气治理,废水治理,固废治理,土壤修复和环境监测)投入3.4万亿元和资源循环利用5000亿元。受益于新型城镇化过程中投资需求的增长,商业银行的整体批发贷款业务收入有望稳定增长。
其次,随着“人的城市化”进程的稳步推进,零售贷款(含小企业贷款)业务收入增长潜力巨大。由于在农民工市民化的过程中,就业是前提,市民化是结果。因此,考虑现代服务业在吸纳就业人口方面具有更高的弹性,因此,未来主要依靠民营和个体创业的小、微型服务业将具有极大的发展空间。截至2012年12月末,全国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14.77万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21.95%,较年初增加2.43万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73%。未来受益于小微、型服务业进一步发展所衍生的大量小额信贷需求,银行的零售贷款(含小企业贷款)业务收入增长潜力巨大。
最后,随着“人的城市化”进程的稳步推进,消费(个人)贷款业务收入有望强劲增长。在个人信贷业务方面,新型城镇化也将给商业银行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现在中国每年有1000多万农民转移到城镇,但目前仍有2.6亿农民工由于户籍问题把他们挡在了享受城镇化成果的门外。
未来随着农业人口市民化身份的认同,市民化后所带来的定居型消费需求的释放,将极大地提升这些城镇新增人口在医疗保健、交通通讯、教育文化娱乐及餐饮食品等大消费行业的购买需求;同时,新型城镇化改革将有力地推动中等收入群体的崛起,从而刺激城乡消费居民更多的金融需求。有关预测表明,未来五年中国消费信贷余额的增速有望达到24%左右。伴随着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居民消费的崛起和升级,商业银行的消费(个人)贷款业务收入将保持强劲增长。
(2)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有望实现跨越式增长
受益于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居民财富增长和企业发展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日益需求,泛资产财富管理业务的崛起将推动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实现跨越式增长。2012年,我国仅针对个人发行的银行理财产品数量就接近3万款,较2011年上涨26%,而发行规模更是达到24.71万亿元人民币,发行数量和发行规模已经达到了历史新高。未来随着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中等收入群体”的壮大、崛起,泛资产管理类创新业务(如信贷资产证券化)将迎来跨越式增长。
(3)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商业银行将迎来新一轮网点(机构)扩建的机遇
随着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小城镇的进一步发展,农村银行业将受到影响,农村银行服务对象逐步发生变化,机构多个人少。未来在“下乡”方式上,商业银行将通过收购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以及牵头组建村镇银行等方式,实现网点机构在农村地域空间的拓展和延伸。据中国银行业协会的不完全统计,截止2011年末,服务金融机构1249个,其中的银行网点达到20.09万家,新增网点七千多家,且多数分布在新建社区及城乡结合部。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未来随着中小城市的建设和县域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商业银行有望迎来新一轮的综合型网点扩建步伐。
(4)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商业银行的多元化、综合化发展将进一步加快
随着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多元直接融资方式以及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有序推进,金融市场趋于活跃,将为各类机构协调发展打开空间。在新型城镇化的进程中,虽然券商、保险资管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纷纷跻身资产管理队伍,与银行一起“五龙治水”,但总的看,其他非银机构更多扮演“通道”角色,银行的主角地位短期内难以撼动。未来商业银行将通过更多创新产品、更优服务质量、更新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多元、综合经营的协同效应,推动着自身的转型与跨越。
2.新型城镇化战略下商业银行面临的挑战
(1)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商业银行将普遍面临净息差收窄、净利增速放缓的压力
首先,从存、贷利差演变看,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商业银行的净利差将明显收窄。由于新型城镇化是交易成本节约的服务便利化,因此,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致力于降低融资成本的利率市场化改革有望稳步推进。
其次,从多元融资结构的演变看,新型城镇化过程中“资产端脱媒”将对银行盈利形成显著的负面冲击。从人民银行公布的社会融资规模总量构成看,近年来银行传统的信贷客户资源流失、“资产端脱媒”日益明显。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旨在提供融资可得性便利的社会融资多元化改革将进一步推进,银行盈利将面临较明显的压力。
(2)新型城镇化过程中银行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创新、转型压力
首先,随着新型城镇化过程中智能金融的兴起,商业银行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创新求变压力。新型城镇化过程中“智慧城市、智慧金融”的兴起,将对商业银行的存、贷、支付业务等传统金融模式形成革命性的冲击和挑战。
其次,伴随着新型城镇化过程中普惠制金融变革,各类资本加速进入银行业从而倒逼商业银行主动向“差异化、特色化经营”转型求变。银监会数据显示,在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中,截至2011年底,民间资本在总股本中的占比分别为42%和54%。部分中小商业银行已100%是民间资本。这种变化将推动银行业加快创新转型的步伐。
(3)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压力加大
首先,新型城镇化过程中,与地方政府基础设施建设相挂钩的融资平台及房地产贷款风险压力持续存在。考虑到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城市集群建设带来的基建投资增长,巨大的投融资冲动将促使未来融资平台有进一步扩张压力。在房地产调控政方向不变的大背景下,也存在房企资金断裂而造成不良贷款的风险。
其次,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商业银行新型产品创设的金融风险也在加大。在“绿色城市、智慧城市”的建设过程中,为适应新型城镇化中“高科技含量、低有形抵押”新产业、新业态的融资需要,商业银行势必将创设担保方式更为灵活的科技金融产品,其中蕴含的新型产品创设风险也在加大。
(4)新型城镇化过程中银行将面临更严格的风险资本监管
从加强审慎监管、防范系统性风险的要求看,新型城镇化过程中上银行业将面临更严厉的资本监管。近年来,受银监会加强政府融资平台企业授信业务管理,严格实行“总量控制、区别对待、分类管理、从严审批”的授信要求限制,为解决城镇化建设过程中的融资缺口,政府融资平台纷纷借道影子银行融资。未来影子银行监管的重点,将会通过引导银行表外信贷项目显性化,并借助严格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确保系统性风险整体可控。
■注重加强政信合作、大力拓展与农民工市民化相关的金融服务业务
在以进城农民工市民化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过程中,未来包括棚户区改造、保障房建设、公共教育和医疗等与市民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公共支出建设有望提速。商业银行应积极加强政信合作,努力提供包含项目信贷支持、市政融资咨询、评估等相关业务在内的配套金融服务,从而与地方政府和核心企业打造长期良好互利的合作关系。
■加快转型创新力度,做大资产管理和私人银行业务
未来随着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中等收入群体”的壮大、崛起,客户日益多元的金融资产配置需要也将日益彰显。商业银行应注重发掘居民多元资产配置需求,积极推出特色个人金融服务。尤其应注重以资产管理业务、私人银行业务为重要抓手,加大新型产品创设力度,主动满足新的金融需求,从而在业务创新的过程中推动实现自身的转型与跨越。
■稳步扩张新网点至地市、县域和大城市郊县,切实创新和提升渠道竞争能力
随着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农业人口的逐步城镇化转移,农村银行业将受到影响,农村银行服务对象逐步发生变化,机构不断增多而个人逐步减少。同时考虑到未来科技创新引发的金融变革以及普惠制融资安排下同业竞争的加剧,传统的以增设人工网点为主的外延式发展模式将不可持续。因而商业银行在稳步扩张新网点至地市、县域和大城市郊县的同时,应注重网点内部劳动组合、功能布局的整合调整,同时加强电子渠道建设,全面推动网点由被动交易向主动营销型转变,切实创新和提升渠道竞争能力。
■积极关注和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组织业务
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县域经济的发展和现代农业产业链的兴起,将为商业银行开展农业产业上、下游一体化金融服务以及重心下沉、服务农业小微企业提供了全新的投资机会。未来商业银行应积极关注和发展农村的新型农业组织业务,通过农业产业链金融业务以点带线、以线带面,推广“一家分行做全国”的供应链模式,将大城市金融服务基础和核心企业的良好信用能力延伸至中小城市与农业中小微企业。切实提高商业银行服务三农的效率和风险管控能力。
■加强一揽子服务客户的综合经营能力,力争“综合化与特色化”并举
鉴于中小城市和城镇的地方特色浓厚,在新型城镇化的建设进程中,要充分尊重地方特色、鼓励分支机构研究特色业务、省级机构和总行要为基层行业务提供强大后台支持与服务。建议加快完善中西部地区城市布局,灵活完善特色业务报送渠道,下放部分管理权限。通过积极探索通过参股或与地方性商业银行、农商行、村镇银行、社区银行合作等多种方式,提供包括业务经营开展、软硬件设施、营销策略、风险管理技术等一揽子全方位综合金融服务,力争实现“综合化和特色化”并举。
■加强新领域新风险的管控
正如一枚硬币都有正反两面一样,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商业银行拓展新兴业务、创设新型产品的金融风险也在加大。由于创新业务多是风险的发生源,在新型产品的创设和发行中往往是信用风险、合规风险、操作风险同时并存,因而商业银行应坚持在发展中管控好各类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