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首次新闻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指出,目前在中国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问题十分突出,国家明确提出要将严惩重处作为食品安全治理常态。要让那些为了谋财不惜害命的人倾家荡产、人头落地。 “人头落地”,可谓是放了一句狠话。只是,对于那些在食品安全问题上不把消费者健康当回事的企业及企业人,算得上一个有效的威慑吗? 日前,据媒体报道,广州市食药监局抽检发现部分单位的食品不合格,其中米及米制品被检出重金属镉超标、食用油被检出致癌物质黄曲霉素B1超标、熟肉制品金黄色葡萄球菌超标等,但却没有依法向社会公布不合格产品的品牌、生产单位及销售单位,有关食品的危害性也只字不提。 在媒体的刨根问底之下,食药监局不仅仅是为企业讳,连镉超标大米事情本身都被“用心良苦”地拖延了个把月时间。在媒体持续不断的刨根问底之下,这份镉超标大米的名单才陆续公开,包括下游的餐饮企业和源头企业。 在信息不对称的焦虑和不安中,镉超标大米也被一个更具冲击力的词简言之了——毒大米。这再次证明了,在信息被刻意控制的情况下,恐慌不仅不会降温,还将快速升级,危言耸听便是家常便饭。 根据众多媒体的调查报道,信息碎片逐渐被拼接起来,“毒大米”的背后有可能与土壤污染相关。输出“毒大米”的“鱼米之乡”,同时也身处有色金属之乡。土壤既然遭受污染,那么即使从生产者到种地农民都没有做违法的事情,大米也不能免毒。如此,该谴责谁呢? 在风口浪尖出现的“毒大米”,恰恰暴露出“人头落地”的软肋,那就是如果地方政府护短怎么办? 在食品监管这方面,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行动选择是会有差异的。中央政府倾向于加强管制,加强监管,“人头落地”,而作为具体负责落实监管工作的地方政府,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比如在任期内迅速增加地方税收、提高政绩等等,倾向于放松管制,除非事情弄得不可收拾,否则不会下狠手、动真格。 这也从媒体的报道中得到验证。广东一位长期在食品执法部门工作的执法人员说,对于含有镉等不合格的“慢性中毒”的食品,一般情况下不会突然引发大的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因此,有关部门的负责人迫于地方政府经济发展的压力,于是对食品企业的违法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自身既不易受到法律制裁,也能保住“乌纱帽”。 另一方面,丑闻东窗事发,作坊企业的黑心商人或难逃人头落地,但那些当地的大企业,当地的纳税大户是不是会被轻判呢?在这个问题上,司法部门多少会受到行政部门的施压和干预,连倾家荡产估计都悬。实事求是地讲,在食品安全监管上,其实也有老虎和苍蝇之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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