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长锁定期 创新新股发行机制
2013-05-17   作者:张广慧(山西省国信投资公司总经理)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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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股市为中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做出了无可替代的重大贡献。企业通过上市,建立和完善了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大量增加资本金,使企业真正进入市场化运营。股市的健康发展关系到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由于我国股市发展时间不长,鉴于监管政策的成熟度、上市公司的成熟度及市场参与者的成熟度等原因,IPO(新股发行)时断时续,20余年股市发展史中就有8次停发,2012年9月至今还在停发中,造成800余家企业排长队等待发行,形成规模庞大的“IPO堰塞湖”。此外,新股上市盲目炒新屡禁不止,股票市场换手率奇高,投机心理浓重,导致出现中国经济总量10年增长5倍,而中国股市却10年徘徊的怪象。这些问题是发展中的问题,但长期下去顽疾必成大患,将会严重损害中国股市的健康发展,进而影响中国经济的健康发展。

  IPO暂停背后的深层次原因

  偏重股市高融资。一旦股指下跌到一定程度,市场就认为是IPO发行过量,呼吁停发IPO。2012年5-9月IPO发行了77只股票,其中76只市盈率在13倍以上,最高达51.13倍。
  我国投资者结构散户多,机构户少。股票走势羊群效应明显,市场好时不理智,市场差时也不理智。我国监管层高度重视中小投资者利益,往往形成倒逼机制,造成有形的手对市场干预过多。
  我国上市企业偏重基础产业。如银行、石油、电力、煤炭、矿山、房地产等行业大型企业多,而高科技企业小且少。上市企业持续增长的动力不足。企业缺乏持续增长的高业绩支撑高价发行的股票持续上涨,相反股价下行拖累大盘下滑,典型如中石油等企业高价上市低价运行。
  股市全流通政策下,原始股东特别是民营股东套现愿望大于持续经营。这在市场非理性上升时表现得尤为明显。

  抓住问题的牛鼻子 拉长锁定期

  资本市场是规则导向非常强的市场,如何全面系统地解决以上问题还得从规则入手,抓住规则,主要矛盾就能迎刃而解。笔者认为有条件限制原始股东套现,拉长IPO发行和再融资锁定期(限售期)是解决以上问题的牛鼻子。在发行规则上用好限售期就能使IPO问题及股市其它问题得到根本解决。主要思路如下:
  延长限售期。大股东作为上市公司的主要责任人,限售期可由3年延长到5年,同时大股东最低持股量要有明确的信息公示(不是一成不变,但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变,如一定3年不变),如果大股东发生变动,要接受证监会或交易所严格审慎的审查和监督。说到底股票市场尽管是全流通的,但大股东必须对市场承诺,有多少股是为保持经营的稳定性而不流通的。其他原始股东,也不能1年以后就全部一次性退出,要有限制分1-5年退出。成功申购新股的投资者在公司挂牌后1年内新股不能流通,若要变现只能通过大额交易进行。
  新股发行和再融资,无论市场如何变化都不应该停下来。证监会审查只能审查企业能否发行,而发与不发,什么时候发应该交由企业定。发行规则应明确,IPO审查通过批文下发1年内,由企业选择发行窗口。如果企业1年内不发行则自动作废。股市低迷期发行的股票市盈率肯定低,低市盈率发行的股票给二级市场上涨留下了空间,有利于股市持续上涨,是自然修复股市生态的必然过程,人为停发应在中国股市消失。
  资金是有时间成本的。如银行存款3年期存贷款利率就比1年期高,1年期定存就比活期高。投资风险和锁定时间长短具有直接关系,锁定时间越长,投资风险越大。建议新股发行规则明确锁定1-5年,每年释放20%进入市场。市场是聪明的,当锁定时间拉长时,市场对资金的风险判断就变得非常谨慎,对企业的审视也会更加严格,理智的投资者就会多起来。

  一举数得 解决股市诸多问题

  彻底解决当前“IPO堰塞湖”问题。股市作为市场化极强的市场,无论是股指低迷还是高涨,融资需求都伴随市场存在。任何时期发行股票都是股市自然生态的体现。发行新股锁定1-5年,每年释放20%流通股,理论上800只股票1年内可全部进入市场,1年后流通的股份仅相当于160只股票进入市场,对现有市场容量几无影响,对市场冲击相当有限。特别是当下股市低迷,在一级市场开闸1年后才有流通股进入二级市场,对于二级市场来说相当于IPO再停发1年。当IPO锁定期拉长常态化后,也就不会再出现“IPO堰塞湖”了。
  彻底解决炒新股问题。发行股票企业挂牌1年内无流通股,IPO发行后让股民先关注企业1年,理智地分析观察1年以后股份开始流通上市。由于拉长锁定期,到时以上市公司业绩说话,从根本上杜绝了盲目炒新现象。
  锁定期长预期风险变大,市场化招标价格必然会下降,有利于长线投资。社保基金、公募基金、私募基金等长期投资者将会逐步增多,散户投资者逐步转向买基金来投资,我国股市换手率奇高状况,也会逐步下降,我国股市财富效应也将显现出来。
  有利于股市走好。IPO和再融资锁定期长市盈率必然低,为二级市场上涨预留了空间,有利于长期牛市的出现。
  真金不怕火炼,拉长锁定期,让时间来充分验证IPO企业的真实价值。有利于抑制上市公司(管理层)短期牟利行为,增强中介机构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感,防止万福生科等造假事件发生,平滑市场波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相应配套政策

  强制上市公司高比例现金分红。对于长期锁定的投资者来说,现金回报是最可靠的物质基础,当然送转股票等也是吸引长期投资的重要手段。
  新股申购应公开透明、规则统一,不分网上网下,机构户、个人户全部公开网上申购。由于锁定时间1-5年,每年解禁20%,申购账户应要求有最低金额,主承销商可推荐价格区间,由市场申购者决定申购价格。在发行数量确定的前提下,价格高的申购者中标,而高价区间内中标者以最低价成交。例如某企业发行2亿股,价格区间预定为每股7-10元,市场实际申购每股8元申购1亿股;每股9元申购1亿股,每股7元申购8亿股。那么实际中标数量2亿股,中标价格区间为8-9元,成交价格统一为8元;如果发生同一价格以上申购股数超出发行总数,可等比例减少购买股数或引入绿鞋机制,预先约定可超发股数。为了预防申报数量达不到期望发行股数,事先约定达到70%或50%为成功发行,达不到则发行失败,发行失败应允许企业调低价格重新发行。
  申购的新股可大额交易。锁定期限内,除大股东和原始股东外,发行后申购的新股可以进行大额交易,但买入者要在解禁后才能进入二级市场交易。
  创新是中华民族之灵魂,股市最大的创新是规则的创新。中国股市问题多且顽,如果一个问题、一个解决方案可能会顾此失彼,压下葫芦起了瓢,解决一个问题会牵带出另一个问题。人为控制如停发股票来调节市场也只是暂时缓冲,但却带来“堰塞湖”等后遗症。要全面系统有效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要深化改革创新股票发行机制,调整发行规则,抓住拉长锁定期这个牛鼻子,牵一发而动全身,有效解决中国股市的顽疾,从而使中国股市走上持续健康与我国经济同步发展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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