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投资者补偿基金 开A股先河
2013-05-15   作者:李允峰(山东高校教师)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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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平安证券发布公告,宣布“出资设立万福生科虚假陈述事件投资者利益补偿专项基金”,基金规模3亿元,存续期2个月,凡是符合条件的投资者都将获得相应赔偿。这个3亿元补偿专项基金的设立,标志着中国资本市场开创了投资者损失先行补偿的先河,可以说是A股市场的一个里程碑事件。
  国内证券市场在保护投资者机制上已经建立了投资者保护基金,避免了国内投资者因券商倒闭而受损。但在目前,总有类似万福生科和绿大地这样的公司涉嫌欺诈上市,或有更多公司因为公司治理不规范,不时发生内幕交易或者信息披露违规事件,这些事件发生带给投资者损失的概率远远大于券商倒闭让投资者受损。而此次随着3亿元万福生科补偿专项基金的设立,国内投资者终于可以借助投资者补偿基金挽回自己的损失,若证监会能把万福生科补偿专项基金的做法予以制度化,投资者对证券市场的信心将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美国作为证券市场发展相对成熟的国家之一,有很多的制度和经验值得我们去探讨和借鉴。当然,我们在向美国等成熟国家取经的过程中,应当更加注重对制度设计理念的借鉴而非制度形式的照搬。证券投资者赔偿基金制度并非是因为美国这一成熟国家有这样一种制度中国就需要有,而是我们的证券市场为了保护投资者、维护投资者的信心需要这样一种制度。这种制度最大的好处是投资者不用通过走繁杂的法律程序,只需提供在规定期限内持有该股票的记录和损失金额就可轻松获得赔偿。平安证券表示,从2011年9月14日起至2013年3月2日期间买入万福生科股票,且在2012年9月15日、2012年10月26日、2013年3月2日三个关键时点中任一时点持有万福生科股票的投资者均属于该基金的补偿对象。这种让投资者获得赔偿的做法可以激发投资者对证券市场的信心。
  对于因证券违法和犯罪导致的投资者损失,设立投资者补偿基金的做法可以弥补当前证券民事诉讼制度缺乏的现状,在司法程序之外为投资者提供一种制度救助。建立并完善投资者赔偿基金,是对投资者负责的好制度。至于补偿基金的来源,除了类似平安证券拿出专用资金的做法外,在首发(IPO)环节也应该强制上市公司把募集来的资金一部分用于设立投资者补偿基金,避免上市公司出现违法犯罪行为丧失赔偿能力后让投资者很难获得赔偿的情况。此外,证监会可以加大对证券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尤其是罚款力度,加大惩处力度后可以把罚款金额全部充实到投资者补偿基金中,提高基金补偿投资者的能力,扩大补偿基金的规模。
  对于因市场操纵、内幕交易、虚假陈述等证券市场违法行为而利益受到侵害的投资者来说,如何获得赔偿是最为关键的。在过去,索赔之路非常不通畅,而民事诉讼机制不完善,笔者希望,此次平安证券设立投资者补偿基金的做法,证监会能够在制度上加以推广,从而大大缓解证券市场违法行为受害投资者民事诉讼困难的现状,提高投资者损害救济的效率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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