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样的监管,就有什么样的产品。在当前情况下,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必须主动出击,严格执法,牢牢盯紧生产、销售各个环节。只有严厉打击违法者,让不法分子付出昂贵的代价,才能倒逼出生产者本分守法。 最近,“毒生姜”、“假羊肉”等食品安全问题频发,严重危害百姓的身体健康,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这些事虽然只是局部的、苗头性问题,但影响恶劣、危害甚大,相关政府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严格监管、严厉打击,让不法分子付出昂贵的代价。只有如此,才能让老百姓对中国食品有信心,防止奶粉行业面临的信任危机再次上演。 食品安全事故频发,表面上看是部分生产者职业道德的沦丧和行业监管缺失;深层次看,则与当前我国农业和食品领域的生产方式转变、社会对食品安全重视程度提高有关。此外,相关领域的制度标准、法律法规以及检测监管没有跟上,则进一步凸显了上述问题。 食品安全“点多、线长、面广”,在生产、加工、储运、检测、销售的产业链上,每一个环节都有可能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风险。因此,与之相应,必须从农田到餐桌安设多道“过滤网”。 除了制度、标准、法律法规需进一步完善,执行与监管缺位是乱象丛生的主要原因。例如,从标准制定看,质检、农业、卫生等部门皆有涉及,而且标准从计划到发布也需多个部门协调,这种职责不清、权限不明的管理模式导致了“九龙治水”的尴尬局面,最后落得看似谁也有责任,但就是没有部门“一管到底”。 更为重要的是,标准制定之后执行、与监管缺位,或是流于形式。一些生产者按照国内外不同的监管水准,选择“有毒生产模式”或“无毒生产模式”。因外商对农药残留检测非常严格,出口食品都不使用高毒农药,而内销市场则因监管的条块分割而问题频出。由此可见,国内食品安全监管远未能与行业发展同步,食品药品监管等多个部门分段管理、各司其职,在实际执法中常常出现“监管真空”、“执法不严”,从而导致同一产品质量“内外有别”。 有什么样的监管,就有什么样的产品。监管部门主动出击,严格执法,牢牢盯紧生产、销售各个环节,就能倒逼生产者本分守法。许多发达国家治理食品安全问题的诀窍也在于此。例如,美国向重要食品企业长期派驻政府雇佣的食品检查员,澳大利亚对婴儿奶粉等敏感食品实行高频率的抽检制度。 由此可见,食品监管的当务之急是所有制度和标准都应向国际最严水平靠拢,更为重要的是在执法监管上选择应用重典。让人欣慰的是,无论是国务院常务会议对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提出具体要求,还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文,对危害食品安全的多项罪名进行定罪量刑标准界定,增强食品安全执法的可操作性,都让我们对食品安全的未来充满信心。同时,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配套法规和综合协调制度,以及监管之间的分工优化和协调配合还需加快调整,才能让食品生产链上的利益相关者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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