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福生科案赔偿方案是以经济补偿为主的和解方案。该案性质明确,因此赔偿方案并非和解方案,但与和解方案有异曲同工之效,根本作用是尽快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将社会成本降到最低。这一方案借鉴自成熟市场,也是对A股市场以往投资者惨痛损失、无法维护经济利益的呼应。
美国经济案件以和解为主,对受损者进行充足经济补偿是其特色。
5月10日,全球对冲基金巨头PhilipFalcone及其公司HarbingerCapital与美国证券监管部门同意和解,Harbinger支付1800万美元,Falcone被监管部门禁止在未来两年担任投资顾问。美国监管部门去年曾起诉Falcone,指控他操纵市场,并且用基金的资产支付个人的税金。此次和解对冲基金巨头没有承认或否认不当之处。
和解并不是对法律的亵渎,但和解有几个层次,严重犯罪无和解余地,刑事民事惩罚在所难免。如2005年8月,美国默克(Merck)药厂在一起止痛药引致死亡的官司中败诉,受害人家属获判2.53亿美元赔偿。倒推6年,包括法国罗纳普朗克、德国BASF、日本武田制药在内的六家全球知名维他命药厂,被指控哄抬维他命价格,垄断市场达九年之久,使美国消费者多付50亿美元,该集体诉讼最后以11亿美元的赔偿宣告和解。
经济赔偿也能体现公平,而且尽快地以经济方式弥补损失,是高效率的公平。最典型的是美国辛普森案,虽然刑事无罪,但在半年后的民事诉讼中被认定有罪,民事审判陪审团裁决,受害者家庭得到3350万美元的补偿性及惩罚性损害赔偿金。辛普森因其在陪审团做出不利的裁决后,以藏匿资产试图规避裁决遭到批评。辛普森名誉尽失,倾家荡产,谁能说,这不是一种公平的处罚?既捍卫了法律的无罪推定原则的尊严,对警方粗糙的办案手法提出警告,又让受害者家属得到了安慰。
A股市场正义一直迟到,确定的案件,明确的刑事处罚,但投资者在漫长的诉讼后得到的赔偿少得可怜,银广夏案件是如此,蓝田案是如此,东方电子案也是如此。
A股市场还存在与美国不同的特色,更需要突出民事赔偿,需要快速而公平的补偿方案。
A股市场法律法规对投资者没有完善的保护,主要体现在对造假者惩处不够;市场受到不理智情绪的左右,上市难退市更难,深交所的退市方案迟迟难产,动真格的时候又遭到购入股票的普通投资者旷日持久的抗议,任何改革都有利益受损者,利益受损的一方会拼死抵抗。
另一方面,公司上市已经成为地方政府的政绩之一,在调查取证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处处掣肘;在公司并购重组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处处插手。甚至大型企业,级别与证监会齐平,处罚非常困难。A股市场并不是一个成熟的市场,而是行政色彩十分浓厚、投机造假触目惊心、投资者已经习惯了短线操作方式的奇特场所。
A股市场的上诉特点决定了赔偿必然旷日持久,在法律框架内,以公平的方式迅速赔偿投资者,是对投资者最大的公平。而对于造假者的惩处,则是对后来造假者的严重风险警告。
无论如何,万福生科案赔偿方案是一个创新,其本质是处罚与补偿并重,最终使市场走向公平与健康。希望今后的投资者保护在此基础上更完善,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和解制度,通过经济赔偿,捍卫市场公平。